区工信局关于推荐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复核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的通知

2023-03-09

各镇、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3〕23号,以下简称《通知》)及省工信厅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区推荐申报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愿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愿提出复核申请。

(二)申请企业需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需按《办法》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三)对于已成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申报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与工信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二、申报方式

(一)线上申报:3月15日至4月10日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填报申请书、上传相应佐证材料。“推荐时间”统一填写“2023年5月10日”,“推荐单位”统一填写“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系统下载:线上填报结束确认无误后从系统下载打印申请书(附件1或附件2),普通A3白纸双面骑马钉单独装订;佐证材料参照统一封面目录(见附件5)汇编胶装,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以企业工商登记注册的全称命名。线下报送的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务必与线上数据保持一致。

(三)材料报送:各申报及复核企业于2023年4月12日前报送完整材料至武进区工信局中小科。报送材料包含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企业申请书(附件1,一式五份),企业复核申请书、推荐汇总表、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3、4,一式三份),胶装版佐证材料一份;附件3、4的可编辑电子版,佐证材料盖章扫描PDF版。

(四)初审核实:区工信局按要求对企业填写内容及佐证材料进行初审核实,按照不低于拟推荐企业总数30%的数量开展实地抽查并上报抽查结果。

联系电话:86310167、86310329

附件:1.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2.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 

3.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4.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5.佐证材料清单

常州市武进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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