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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武进区支持机器人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2023-10-10

各镇、开发区:

为进一步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集聚各类创新资源和创新要素,着力打造机器人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根据《武进区机器人产业链卓越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3)》(武政办发〔2021〕6号)、《关于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武政办发〔2022〕4号)等文件要求,现制定发布《2023年武进区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申报指南”),并就项目组织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项目新建、规模化发展、智能化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工商注册地、机构注册地、税务征纳关系均在武进,正常经营一年以上(新建企业重大项目可“一事一议”);

(二)诚信经营、依法管理和履行社会责任,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无严重失信行为;

(三)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地在武进区行政区域内;

(四)项目指南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五)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已享受各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属地上报。项目申报单位向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各镇、开发区经发局提供申报材料。书面材料须以各镇、开发区为单位,由各镇、开发区经发局统一汇总并盖章报送至武进区工信局。报送材料包括:①项目申报单位具体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参见项目申报指南,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纸质稿2份;②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附件2)。

(二)受理时限。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各镇、开发区上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部门审核。区工信局根据申报项目类型转发各项目牵头审核部门,由各项目牵头审核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会商,并将审核结果报区工信局。

四、工作要求

(一)规范申报程序。各镇、开发区要完善和规范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对项目组织申报全过程的监察和监督,做到推荐程序公平、公开、公正,确保项目操作过程规范有序。

(二)压实主体责任。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申报单位有假项目、假发票、假审计报告、联合社会中介机构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票否决,3年内不得申报武进区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三)强化材料审核。在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的基础上,各镇、开发区在推荐上报前要重点对申报主体经营是否正常、项目是否真实、材料是否完备、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进行审查,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四)加强绩效评估。各镇、开发区要加强对资金项目的跟踪管理和绩效评价,及时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时,申报主体应积极配合。

项目申报具体咨询参见项目申报指南。

联系电话:86310177、86310340(区工信局行业发展服务科)、89858050(区财政局工贸科)、86318151(武进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附件:1.2023年武进区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docx

2.2023年武进区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常州市武进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2023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