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有关要求,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新格局,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1〕12号)、《关于印发江苏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办发〔2021〕27号)、《江苏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159号)和《常州市税费征管保障工作意见(试行)》(常政办发〔2022〕83号)等文件精神,区政府决定成立区政府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暨税费征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征管改革与保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管改革与保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刘志峰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
副组长:田 华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叶 青 区财政局局长
朱小景 区税务局局长
成 员:唐蕴东 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唐黎刚 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荆 成 区外事办副主任
陈 建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杜 俊 区税务局副局长
叶彩萍 区委编办副主任
张庆九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何 良 区教育局二级主任科员
王志刚 区科技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陆亚健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冬琴 区公安局副局长
姚文虎 区民政局副局长
沈 隽 区司法局副局长
毛东霞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曹 荣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进分局副局长
王作海 常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武进分局局长
郭建军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沈 柯 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中心副主任
凌国锋 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严伟俊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庄代远 区水利局副局长
蒋小刚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保华 区商务局副局长
李建林 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刘利明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杨育才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谢 俊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 达 区审计局总审计师
王 芳 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张利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吴献荣 区统计局综合抽样调查队队长
秦 羽 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王阿娣 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丽莉 区信访局副局长
杨 烁 区电子政务中心副主任
施文君 常州海关驻武进办事处副主任
戴 晏 人民银行武进支行副行长
孙浩威 区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副经理
武绍光 区邮政管理局局长
章 钧 区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朱宏英 区总工会副主席
赵美娟 区残联副理事长
承文明 区红十字会副会长
毛建东 区慈善总会副会长
许红霞 江苏武进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袁 黎 常州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杨晓军 江河港武水务(常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吉堂彬 常州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征管改革与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税务局,区税务局局长朱小景兼任办公室主任。区税务局副局长杜俊、区财政局副局长陈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征管改革与保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区税收征管改革重要工作部署,统筹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相关税收征管改革工作;负责组织领导全区税费征管保障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税收协同共治工作。
征管改革与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全区税收征管改革和税费征管保障工作部署;做好落实税收征管改革和税费征管保障的日常协调工作;制定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方案,定期通报税费征管保障工作的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全力支持保障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税务系统实行双重领导管理体制的要求,在税收共治、司法保障、信息共享、经费保障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积极解决税收征管改革和税费征管保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二)狠抓工作落实
税务机关应当牵头做好税收征管改革和税费征管保障工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税收征管改革和税费征管保障相关工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武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严格目标考核
将税收征管改革和税费征管保障工作列入区政府工作综合考核范围,征管改革与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工作目标考核方案,定期通报税收征管改革和税费征管保障工作的落实情况,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加大工作考核力度,推动税收征管改革和税费征管保障工作落实落细。相关工作经费按照规定纳入财政预算。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