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有关工伤申请认定问题的留言 |
信件内容: | 本人亲属在常州武进前黄镇一工厂务工多年,2023年上半年在工厂上班时候发生工伤事故,导致大腿骨股骨头胫骨骨折。涉事工程老板当时口头约定会负责到底,每月支付生活费和其他相应费用以及后续的医疗费,直到恢复正常,并以此威胁如果走工伤程序就断了每月费用支付,考虑无其他收入来源,当时没有去申请工伤。随后每月,老板遵守约定每月支付费用(有相应的转账记录)。在最近几次复查后,因为恢复情况不佳,恢复期延长,大概率存在伤残可能情况下,老板告知下个月不再支付费用,并说可以配合走工伤程序。现在想咨询几个问题,一是现在是否可以走工伤程序,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或补偿,需要什么程序和材料。第二是如果第一个走不通,是否有其它途径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伤的亲属,是家庭唯一的劳动收入来源,有年迈的老人和年幼的孩子抚养,目前家庭陷入极度困难之中,生活难以为继。希望能通过合法途径惩治工厂不法行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留言时间: | 2024-07-21 |
回复时间: | 2024-07-24 |
回复内容: | 张成浩: 工作人员向你了解发生事故的情况,你称发生事故是在2023年2月份,至今未申请工伤认定。因工伤认定申请时限为1年,现已超过申请时限。你可直接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回复单位: | 武进区人社局 |
答复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