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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在职时单位未按实际工资基数足额缴交社保,离职后是否可以要求原单位补缴?
信件内容: 本人离职前在常州经开区横山桥镇单位上班,后来去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时顺便打印社保缴费记录单发现原单位一直是以最低系数缴费的。现在本人2022年7月底已被单位解除合同,现在是否可以要求单位补缴?若可以补缴需要那些手续?到哪个部门申请?有没有时间限制?谢谢回复!
留言时间: 2022-10-04
回复时间: 2022-10-08
回复内容: 孙建华:
    你好!
    因区划调整,你之前单位属于经开区,建议你向经开区人社部门反映相关问题,经开区咨询电话:86033736.
回复单位: 武进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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