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类型: | 投诉 |
| 信件标题: | 因孩子读小学,丈夫和孩子的户籍从村里迁移到镇上,就不能享受村里分红了吗? |
| 信件内容: | 背景:武进区前黄水车桥村委因为土地被征用,因此为村民配置了15年农保,村里每年会或多或少进行分红。 事件:户主是我父亲,我是女儿,户籍一直在村里。2015年我和男方(现丈夫)结婚后,男方(黑龙江户籍)来常州发展,户籍和党组织关系婚后都落到了村里。2022年因小孩在湖塘鸣凰上小学需要户口,因此提前1年将丈夫和孩子的户口从村里迁到了鸣凰,党组织关系还在村里。2026年从村里得知取消了丈夫和孩子的分红。村里制定了所谓的“村规”,户籍必须在村里才能参与分配。 提问:因为读书上学问题需要一大一小迁出户籍,就不能参与原来的村里分红分配了吗? |
| 留言时间: | 2026-04-14 |
| 回复时间: | 2026-04-23 |
| 回复内容: | 经查,根据2026年2月5日水车桥村民小组商讨形成的《村民小组会议决议》中明确了分配方案: 1、出生在本村的未婚子女,都享受分配; 2、家中有两个子女的:两个儿子的都享受分配;家中有一子一女的,女儿出嫁,不管户籍在不在,都不享受分配;家中有两个女儿的,未婚都享受,结婚后只享受一个女儿(户籍在);招婿的享受一户(户籍在)。家中只有一女的,不管婚否都享受一个女儿(户籍在); 3、当年亡故的村民享受当年全年的分配。当年出生的小孩,第二年享受分配; 4、嫁进来的户籍迁入的,第二年享受分配; 5、公务员和全民事业单位,及非农业户口的,不享受分配。 会议应到26户,实到23户,23户都在《村民小组会议决议》中签字认可,并在组内公示了7天。如对此有异议,建议你提请村民小组重新商讨分配方案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 回复单位: | 武进区前黄镇 |
| 答复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