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类型: | 投诉 |
| 信件标题: | 住宅单元门无障碍坡道 |
| 信件内容: | 新城公馆501栋乙单元单元门没有无障碍坡道,根据《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住宅,应对建筑入口、入口平台、候梯厅、公共走道进行无障碍设计。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应同时设置轮椅坡道和扶手。 此外,《无障碍设计规范》也规定,设置电梯的居住建筑应至少设置 1 处无障碍出入口。这些条款都是强制性条文,旨在保障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出行便利和安全,确保高层住宅具备基本的无障碍通行条件。 请问是否违规验收?请核实,谢谢! |
| 留言时间: | 2025-05-17 |
| 回复时间: | 2025-05-22 |
| 回复内容: | 您好,区住建局建管中心接收到服务对象的投诉信息后,及时联系了开发公司,要求开发公司全面核实业主反映的情况,如存在问题应抓紧处理。 |
| 回复单位: | 武进区住建局 |
| 答复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