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1:项目名称:低介电损耗FCCL挠性覆铜板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武进东大道625号
3:建设单位: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企业利用拟购置土地新建厂房约28,964.00平方米,建设低介电损耗FCCL挠性覆铜板项目(新厂区)。购置立式涂布塔、宽幅高精密表面可控涂敷复合机、智能卷对卷连续化五轴高温压合自动化产线、全自动分切机等设备57台(套),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35万平方米聚酰亚胺/含氟聚合物基FCCL挠性覆铜板的规模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废气:本项目建设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主要有机械废气、扬尘和装修期间大气污染等,该类废气产生量小,对环境影响小,且随着作业结束而影响消失。
本项目营运期涂覆复合及热复合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装置捕集后进入一套风量为10000m3/h的二级活性炭处置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5.2本项目施工期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全部排入常州市武进区武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武南河。施工用水大部分消耗掉,剩余少量废水回用于道路洒水和车辆清洗,不外排
5.3噪声执行2类标准。
5.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固废零排放。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
1:项目名称:露点控制器(CMD)产品智能制造技改扩产项目
4:项目概况:企业计划在租赁源氢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房内建设露点控制器(CMD)产品智能制造技改扩产项目。拟购置75条自动化生产线,项目投产后可形成年产露点控制器(CMD)5483.24万个/年的生产能力。
5.1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来自于投料拌料、热压焊接、超声波焊接、激光打标工段。本项目在密闭搅拌间投料,投料工段会产生少量粉尘,在密闭搅拌间内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焊接过程非甲烷总烃产生量较少,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激光打标工段产生的废气较少,废气通过车间无组织排放。
5.2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厂内已建污水管网及污水排口,经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武南河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3)
1:项目名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武进东大道625号
4:项目概况:为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通过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购买的方式收购江苏源氢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新购置矢量网络分析仪、热应力测试仪等设备86台(套),项目建成后开展低介电损耗的高柔性扁平电缆线束无尘组件技术等课题的研发。
5.1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来自于热定型、热压工段,因废气量极少,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5.2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至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武南河。
5.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固废零排放。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4):
1:项目名称:年产10套天然气裂解碳氢联产装备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锦华路258-18号
3:建设单位:氢田(常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项目租用永旭晟机电科技(常州)有限公司的现有厂房2800平方米,购置石墨烯生长炉、碳氢联产炉、气固分离器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套天然气裂解碳氢联产装备的生产规模。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接管至滨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最终排入武宜运河。
5.2本项目除铜工段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一套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由21m高排气筒(1#)排放;裂解尾气燃烧废气通过尾气燃烧器配套的3m高管道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标准要求。
5.3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4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制纯水耗材为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喷淋废液、废滤膜作为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专业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5):
1:项目名称:年产5000套液压泵及配件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大通西路198-1号
3:建设单位:弗斯特液压科技(常州)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年产5000套液压泵及配件项目
5.1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通过已建好的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滨湖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武宜运河。
5.2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值。
5.3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废包装袋、废切削液、油泥、废液、废包装桶、废含油劳保用品和生活垃圾。其中边角料、废包装袋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切削液、油泥、废液、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含油劳保用品混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6):
1:项目名称:年产30万根医疗器械导丝类产品新建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长扬路2号常州医药产业创新中心B栋四层
3:建设单位:江苏致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江苏致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经过市场调研和考察论证,拟投资1500万元,租赁常州医药产业创新中心B栋四层闲置厂房3336平方米,对厂房进行装修以满足产品的研发、生产需求,拟购置绕丝机、微型精密压簧机、电烙铁锡焊组件、超声波清洗机、微型激光熔头机、亲水涂敷机等设备共计66台套,生产用于心脑血管疾病治疗的微创手术用导丝类产品,年产规模约30万支。
5.1废水:本项目租赁园区内已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纯水制备浓水全部收集于浓水收集桶内,回用于洗衣前道用水和实验室清洁、实验器具清洗前道用水,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依托租赁园区内已建污水管网及污水接管口,经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滨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武宜运河。
5.2废气:①本项目在焊接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焊锡烟雾净化器(初效+中效+高效过滤,内置高碘值活性炭)进行处理后在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②本项目在涂覆(含固化)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涂覆废气、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移动式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在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5.3噪声:项目建成后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4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金属废料、废滤芯、不合格品、废反渗透膜、一般废包装物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产生的危险废物:清洗废液、涂覆废液、实验室废液、废弃包装物、实验室废物、废活性炭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7):
1:项目名称:年产20套AI智能配料系统及设备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长顺路538号
3:建设单位:艾枫智能装备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为顺应市场需求,本项目拟投资3000万元,租赁江苏艾柯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约9193.5平方米厂房,拟购置车床、钻床、卷板机、氩弧焊机、等离子切割机等共计81台,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0套AI智能配料系统及设备的生产能力。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租赁厂区已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焊机水箱、试压水桶、试机水桶内的自来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滨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武宜运河。
5.2本项目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抛光粉尘经移动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减少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3东、南、西、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4一般固体废物:金属边角料、收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包装桶(HW49)、废切削液(HW09)、废液(HW09)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7:联系方式:0519-81081196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8):
1:项目名称:年产600万支一次性耗材、100台有源医疗设备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长扬路9号
3:建设单位:常州泰美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常州泰美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选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长扬路9号,总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租赁常州市滨湖生态城建设有限公司2975平方米厂房,购置超声波清洗机、九针自动组装机等设备34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一次性耗材600万支、有源医疗设备100台的生产能力。
5.1出租方厂区内已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滨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武宜运河。
5.2组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移动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5.3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5.4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不合格品、纯水系统废弃组件、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产生的危险废物清洗废液(HW09)、实验废液(HW49)、实验废物(HW49)、废活性炭(HW49)、废包装容器(HW49),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抹布手套由环卫清运。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9):
1:项目名称:年产240万套流体管路系统项目
2:建设地点: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吟路9号
3:建设单位:诺马连接技术(常州)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根据客户的产品规划需求,按项目计划需新增流体管路系统产能,拟投资3000万元,利用二期空置厂房2600平方米,新购置蒸汽成型机、成型炉、快速高低温交变实验箱、环保设施等设备设施共44台(套),建设年产240万套流体管路系统项目。于2025年7月21日取得了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武新区委备〔2025〕214号),项目代码:2507-320451-04-01-107920。
5.1废水: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收集后进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武南河。
5.2废气:本项目预热、成型及低压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4#排气筒排放,实验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5#排气筒排放。未收集到的有机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5.3噪声:项目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约为70~85dB(A),经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可达标。
5.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固废和生活垃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样品、普通废包装物经收集后由专业处置单位处置;测试废液、废包装瓶、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含油废抹布手套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固体废弃物 “零”排放,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0):
1:项目名称:年产1700台泵体、100台储气罐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雪新路9号
3:建设单位:常州市始鸿除尘设备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因企业发展需要,建设该项目
5.1废水:本项目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的原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太湖湾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尾水排入雅浦港。
5.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喷漆房废气经收集后由“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15米高排气筒排放;下料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抛丸粉尘由密闭管道收集后经设备自带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5.3噪声: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金属屑及金属边角料、焊渣及除尘灰、袋式收集尘等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仓库,定期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废包装桶、漆渣、含漆废抹布手套、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1):
1:项目名称:高精密液压铸件产品性能及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国家高新区龙飞路29号
3:建设单位: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为贯彻《常州市武进区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企业集群VOCs综合治理的通知》、《关于印发常州市铸造行业专项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污防攻坚指办[2021]35号)的要求,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4500万元,利用公司现有铸造厂房(铸造联合厂房、铸造车间)进行装修改造,现有生产线设备全部保留,同时购置喂丝球化站、射芯机、烘芯炉、自动抛丸机、活性炭吸附箱等设备共93台(套),进行高精密液压铸件产品性能及环保设施改造,改造后维持高精密液压铸件产能不变(本次技改针对2.5万吨/年、3万吨/年高精密液压铸件项目)。
5.1 废水
排水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接管武南污水处理厂,尾水排至武南河。
5.2废气
①本项目一期喂丝球化废气收集后依托原有熔炼废气处理设施(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塔)处理后依托原有1 根21.5m 高P1 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一期浸涂、烘芯废气收集后依托原有热制芯废气处理设施(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依托原有1 根20.5m 高P2 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一期浇注工段产生的SO2收集后依托原有废气处理设施(石灰石+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 根21.5m 高P6 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一期浇注冷却工段产生的SO2收集后依托原有废气处理设施(石灰石+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 根21.5m 高P7 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一期二次抛丸、打磨废气收集后依托一期清理废气(打磨平台、大抛丸)的布袋除尘器+喷淋塔处理后与处理后的一期清理废气(挂抛机、振动输送)一并通过1 根19.5m 高P8 排气筒排放。
②本项目二期喂丝球化废气收集后依托原有熔炼废气处理设施(布袋除尘器+二次过滤系统)处理后依托原有1 根19.5m 高P10 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二期浸涂、烘芯废气收集后依托原有热制芯废气处理设施(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依托原有1 根25.5m 高P13 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二期东久浇注冷却工段产生的SO2收集后依托原有废气处理设施(石灰石+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 根21.5m 高P11 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二期kw 浇注冷却工段产生的SO2收集后依托原有废气处理设施(石灰石+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 根21.5m 高P14 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废气:修芯补芯废气:修芯补芯废气经修芯补芯平台桌面底部自带吸风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未捕集的无组织排放废气依托原有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方式:生产区域四周门窗关闭,其他生产区域顶部气楼封闭,熔炼工段楼顶的气楼一侧封闭一侧使用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处理后排入熔炼地下室用于设施降温。
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等相关标准。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SO2在厂界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要求。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铸造联合厂房、铸造车间分别外扩100米形成的包络线。
5.3噪声
本项目生产设备均设置于室内,隔声量不低于25dB(A),经过优化平面布置,隔声降噪及距离衰减,东、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南厂界、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5.4固体废物
根据固废性质分类处理:废包装桶、废活性炭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布袋、喷淋捞渣等暂存于一般固废堆场,委托一般工业固废单位利用及处置;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收集、暂存,不设生活垃圾堆场,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率达到100%,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1、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9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