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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臭脚盐”!政企合作,共建食品安全
发布日期: 2024-07-06    来源:湖塘镇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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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脚盐”属于岩盐,是一种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用盐。该盐存在异味,当加热或手搓后,会散发出浓烈的臭脚味,长期食用,对人身体有害。

为扎实推进湖塘农贸市场食品(食盐)安全放心消费,保障人民群众食品(食盐)舌尖上的安全。近日,经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塘分局、常州市盐业有限公司、常州市湖塘府北消费品综合市场三方商议,确定签署政企结对共建三方协议。

该协议主要就加强源头环节监管,督促经营商户守法诚信经营,严禁从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采购食盐,落实食品(食盐)安全责任等方面有效推进资源整合和全面合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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