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常州市武进区“十四五”食品安全专项规划》(武政办发〔2021〕95号)和《2022-2025年度常州市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常食安委〔2022〕1号)精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立足我区实际,编制了《2022-2025年度常州市武进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武进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2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印发《2022-2025年度常州市武进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常州市武进区“十四五”食品安全专项规划》(武政办发〔2021〕95号)和《2022-2025年度常州市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常食安委〔2022〕1号)精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立足我区实际,编制了《2022-2025年度常州市武进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武进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2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武进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2年3月28日印发
(2022-2025年)
常州市武进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7日
目 录
一、总体要求…………………………………………………………5
(一)指导思想………………………………………………………5
(二)基本原则………………………………………………………5
(三)工作目标………………………………………………………6
二、主要任务………………………………………………………… PAGEREF _Toc75332096 \h7
(一)激活三大治理主体能量,凝聚三位一体共治合力………… PAGEREF _Toc75332097 \h7
1.完善属地管理责任体系,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PAGEREF _Toc75332098 \h7
2.完善企业主体责任体系,提升质量安全管理能力……………… PAGEREF _Toc75332099 \h8
3.完善社会力量共治体系,提升协同治理能力…………………… PAGEREF _Toc75332100 \h9
(二)严格三大治理环节监管,形成无缝对接执法体系………… PAGEREF _Toc75332101 \h10
4.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PAGEREF _Toc75332102 \h10
5.完善全链条监管体系,提升全程监管能力…………………… PAGEREF _Toc75332103 \h11
6.完善严格执法体系,提升打击违法能力………………………… PAGEREF _Toc75332104 \h14
(三)完善四大支撑保障体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PAGEREF _Toc75332105 \h15
7.完善法制保障体系,提升制度支撑能力………………………… PAGEREF _Toc75332106 \h15
8.完善科技保障体系,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PAGEREF _Toc75332107 \h16
9.完善队伍保障体系,提升人才支撑能力………………………… PAGEREF _Toc75332108 \h16
10.完善产业保障体系,提升高质量发展能力…………………… PAGEREF _Toc75332109 \h17
三、攻坚行动和专项工作…………………………………………… PAGEREF _Toc75332110 \h18
(一)坚持问题导向,实施攻坚行动……………………………… PAGEREF _Toc75332111 \h18
1.风险评估和监测专项提升行动…………………………………… PAGEREF _Toc75332112 \h18
2.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 PAGEREF _Toc75332113 \h19
3.“优质粮食工程”行动…………………………………………… PAGEREF _Toc75332114 \h19
4.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 PAGEREF _Toc75332115 \h20
5.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PAGEREF _Toc75332116 \h20
6.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PAGEREF _Toc75332117 \h20
7.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PAGEREF _Toc75332118 \h21
8.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 PAGEREF _Toc75332119 \h22
9.“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 PAGEREF _Toc75332120 \h23
10.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 PAGEREF _Toc75332121 \h23
(二)突出工作特色,开展专项工作……………………………… PAGEREF _Toc75332122 \h23
11.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体系)建设工程……………… PAGEREF _Toc75332123 \h23
12.实施食品小作坊整治提优行动………………………………… PAGEREF _Toc75332124 \h24
13.提升“安心菜场”创新项目…………………………………… PAGEREF _Toc75332125 \h25
14.推广“阳光餐饮”创新项目…………………………………… PAGEREF _Toc75332126 \h25
15.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 PAGEREF _Toc75332127 \h25
四、保障措施………………………………………………………… PAGEREF _Toc75332128 \h26
(一)强化组织领导………………………………………………… PAGEREF _Toc75332129 \h26
(二)细化分解任务………………………………………………… PAGEREF _Toc75332130 \h26
(三)加大保障力度………………………………………………… PAGEREF _Toc75332131 \h27
(四)强化督查考核………………………………………………… PAGEREF _Toc75332132 \h27
常州市武进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2022-2025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 、区政府“十四五”食品安全规划和《2022-2025年度常州市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确保实现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常州市武进区“十四五”食品安全专项规划》中既定的2025年工作目标,不断提升我区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努力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为主线,以建设“食安武进”为引领,推动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坚持党政同责、履职尽责,坚持安全第一、严守底线,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控,坚持依法监管、重典治乱,坚持改革创新、助推发展,坚持共治共享、齐抓共管。
到2025年,实现《江苏省“十四五”食品安全规划》提出的“六个明显”的目标,即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明显改善,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明显增强,产地环境污染状况明显改观,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和监管体系运行效率明显强化,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卓有成效,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食品安全整体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具体指标如下表:
指标 |
2021年 |
2025年 |
属性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
|||
评审通过市级以上农业标准项目(个) |
11 |
≥13 |
预期性 |
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 |
≥60 |
≥75 |
预期性 |
新认证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个) |
1 |
2 |
预期性 |
省级五星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个) |
1 |
2 |
预期性 |
△食品安全监管 |
|||
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法规知识抽查考核覆盖率/合格率(%) |
100/100 |
100/100 |
预期性 |
食品生产企业自查风险报告率(%) |
90 |
100 |
预期性 |
风险高的大型食品企业建立实施HACCP占比(%) |
100 |
100 |
预期性 |
△食品安全抽检 |
|||
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 |
99 |
≥98 |
约束性 |
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检验量(批次/千人) |
9 |
≥7 |
约束性 |
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
98 |
≥98.5 |
约束性 |
进出口食品监督抽检品种覆盖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食品追溯 |
|||
规模以上农业生产主体可追溯率(%) |
≥70 |
≥90 |
预期性 |
乳制品、白酒、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盐以及大型食品生产企业主要(重要)产品(%) |
100 |
100 |
预期性 |
进口冷链食品(%) |
100 |
100 |
预期性 |
(1)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党政同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工作。推动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开展各项调研,解决食品安全重大及疑难问题。继续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发挥好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及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各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2)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完善各级食安委工作机制和议事规则,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研究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食品安全重大问题方面的职能作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的食品安全信息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及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各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3)加强基层监管工作。强化基层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基层农业综合执法部门要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点任务,基层市场监管部门要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推进基层食安委及其办公室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充实基层协管员、信息员队伍。推动基层专业监管力量与镇(开发区、街道)网格化社会治理相互补充、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及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各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2.完善企业主体责任体系,提升质量安全管理能力
(1)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强化食品产业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抽查考核工作,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监督抽考覆盖率和合格率,将监督抽考对象向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检验管理负责人扩展。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查自纠自报制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定期开展自查自检、自我纠正、自我评价工作,并定期上传自查报告。(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2)推进使用食品安全追溯平台。推进食用农产品和食品追溯体系应用,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食品生产企业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食品生产经营追溯系统”、“‘江苏冷链’食品追溯系统”等信息平台,确保原料来源可查、产品去向可追、过程责任可究。推动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入网追溯、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对接,支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率先实现全程可追溯。(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3)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充分发挥保险的他律作用和风险分担机制,继续加大食品安全责任险覆盖面,实现农村集体聚餐和校园食品安全责任险全覆盖。(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1)强化普法和科普宣传。把食品安全普法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促进公众食品安全消费行为健康理性。举办全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2)加强风险交流。通过多方努力和多种沟通方式,使公众获知时效性强、内容丰富全面的食品安全信息,客观认识食品安全风险,充分了解政府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和监管的成效,食品安全消费行为得到有效指导和引导。(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3)鼓励社会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食品安全问题,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专家作用,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工作决策科学化水平。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继续组织“眼见为食”群众参与抽检活动。(责任单位: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规范办理12315平台及其他渠道的食品投诉举报。鼓励行业内举报,打破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业潜规则,严肃查处对举报人的打击报复行为。(责任单位: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1)提升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水平。制定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加强全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认真做好风险评估工作,强化评估结果有效运用。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及产地环境风险监测。(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进分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2)加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至2025年,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总量达到7批次/千人以上。食用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98%以上。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按时完成率达到85%以上。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承检机构的指导和监督,提高检验检测质量。强化监检结合,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关口前移,实践预防为主、风险管理的原则,加强监管和抽检环节密切配合,攥紧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拳头”,切实解决食品安全苗头性、趋势性问题。(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3)强化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提高可操作性,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针对问题多发地区和重点品种,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严防风险升级,特别要防止个别产品扩大到一类产品、个别企业扩大到一个地区、一个行业,防止局部问题演变成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5.完善全链条监管体系,提升全程监管能力
(1)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动态更新整治清单,防止相关污染源污染耕地,有效切断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降低粮食中镉等重金属超标风险。(责任单位:武进生态环境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推动将保护类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落实用地养地等措施;在安全利用类耕地推广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技术模式;在严格管控类耕地推行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退出水稻小麦等口粮种植。(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进分局、区农业农村局、武进生态环境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2)加强农产品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管。严格落实农业投入品经营和使用记录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业投入品规定以及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有关规定,推进农业投入品经营和生产记录电子化,并建立全省统一的监管电子平台。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水产养殖用药减量和兽药抗菌药治理等工作,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动合格证与追溯信息“二码合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3)加强粮食收储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污染粮食治理要求,严把粮食收储质量安全关,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出入厂(库)检验制度。将镉列入政策性粮食(稻谷)收储入库和出库的必检项目。(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做好当地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工作,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4)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信用分类和风险分级管理;以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等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着力解决生产过程不合规和“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严厉打击“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负责)
(5)加强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实施食用农产品“产管”衔接与“产销”衔接行动,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作为农产品市场准入的必要条件,指导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入市查验;严厉打击虚假开证、冒用他人名义开证等行为,严防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落实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提升市场管理水平。加大对大米、面制品、豆制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酒类、食用盐等大宗食品的抽样检验力度和追溯管理力度,开展散装酒、食用盐、农贸市场半成品和散装食品经营专项治理,加强冻品冻库和现制现售食品监管。加大对销售环节进货查验记录不规范、过期食品、不按条件储存三类顽疾问题的检查力度,严查临期、过期食品“翻新”销售。落实互联网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指导互联网食品交易者在其第三方平台公开食品经营、贮存固定场所等信息。(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6)加强餐饮服务质量安全监管。以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为抓手,拉升食品经营监管高线。以智慧管理为突破,分类监管为先导,坚持问题导向、科学监管、务实管用,完善长效制度机制,着力破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顺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消费者安全、健康的餐饮消费需求,进一步完善“阳光餐饮”在学校食堂、网络订餐等业态的实施。加强对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旅游景区、城中村餐饮店和旅游点餐饮店等重点单位的监管。强化网络餐饮服务监管,及时对线上监测的问题开展线下核查。严厉查处使用病死畜禽、地沟油、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餐饮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试行餐饮服务经营违法记分制度。(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负责)
(7)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进口食品监管,加大对跨境电商进口食品监管力度,严防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监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严防新冠肺炎疫情通过冷链食品输入风险。严厉打击冷冻食品、食糖等走私。(责任单位:常州海关驻武进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负责)
(1)开展突出问题整治。要针对食品安全重点、难点、痛点问题,深入实施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项专项整顿治理行动。(责任单位: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2)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突击打击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环节滥用农兽药、食品生产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犯罪,严厉打击销售环节利用互联网直播售假等犯罪。(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从重处罚有关规定,对主观故意、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食品安全违法主体的法人、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负责人从严从重处罚,提高违法成本。建立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加强农产品、食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解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取证难、移送难、入罪难及涉刑案件、产品认定等问题。(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常州海关驻武进办事处)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持续推进“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3)完善信用管理机制。建立农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及其相关活动重点领域企业信用档案,实行食品安全信用等级公示和分级分类管理;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的实施意见》,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清单管理。加快建设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机构)及相关人员信用等级评价,实施“黑名单”制度,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联合惩戒制度,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食品安全信用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体广旅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1)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食品生产、食品经营、特殊食品日常监管机制,不断完善风险监测、专项检查、全程追溯、责任追究等制度,以制度规范引领监管效能提升。(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
(2)强化标准建设与实施。配合制修订适合于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业地方标准、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鼓励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开展已备案、公示的食品企业标准合规性的跟踪调研。加大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培训和跟踪评价力度。(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常州海关驻武进办事处)
(1)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区、镇、基地(企业)三级检测队伍的能力,重视基层一线检测技术人员业务培训;稳定和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补齐工作短板。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考核,加强证后管理。探索开展农残胶体金试点工作,并通过现场交流、培训等多种方式,扩大农残胶体金检测技术的宣传和推广应用。积极发挥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补充作用。(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2)完善食品追溯体系。开展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区块链追溯试点,用好“江苏冷链”追溯平台。(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常州海关驻武进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3)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充分运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的有效做法,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建设与利用,整合市场监管业务应用系统,着力推进大数据监管、智慧监管。加快区块链技术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应用。继续开展“阳光农安”试点,探索利用高清视频探头和人工智能技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
(1)建设职业化执法队伍。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全省食品检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强化食品安全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在2024年底以前,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中,具备食品检查员资格的人数占比应达到70%以上。推进食品安全违法侦查力量的专业化、实战化建设,为提升实战效能提供坚强能力保障。(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武进分局)
(2)提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水平。通过监督抽考和督促学习等措施,提升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化水平和职业素养。(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1)实施质量兴农计划。落实农业农村部《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实施农业生产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行动。开展标准基地创建,积极开展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工作,规模生产主体要推进良好农业规范、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等品牌创建,确保年认证数量有所增长。按照“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强化培育、扶优扶强”的原则,着力打造一批产品质量优、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常字号”农产品品牌,推进“常字号”认证品牌与以地理标志农产品为主的十大农产品品牌和各认证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负责)
(2)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用市场思路、综合手段,推动食品行业进入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长效轨道。推进食品行业装备升级,支持食品制造企业使用智能制造装备、智能检测设备,推广应用工业互联网技术,减少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风险。引导食品行业科技创新,支持食品制造企业加强高端产品研发,引导食品流通企业实施数字化、标准化管理,推进食品安全专业技术机构能力建设,全面提升食品行业安全发展能力。支持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引导餐饮企业连锁发展、走出去发展,打造一批食品安全标杆餐饮企业。(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的统一部署,用5年左右时间,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十大攻坚行动,以点带面治理“餐桌污染”。
进一步完善我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在完成省、市下达的风险监测任务基础上,扩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种类及项目,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我区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监测预警体系,提升卫生应急能力。以江苏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重点实验室建设为依托,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检验检测体系;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核心检测技术和关键技术储备;力争卫生检验检测综合能力位居全省前列,病原微生物、食品、生活饮用水检验领域达到全省领先地位的目标。(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到2025年,争取达到以下指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类别覆盖率达到100%;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处置能力、事故致病因子鉴别能力显著提高;加大医防结合力度,扩大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的医疗机构覆盖面,扩大因饮食引起的疾病监测种类;食品安全事故原因查明率达到80%以上。发展营养成份监测重点学科、致病菌监测重点学科,创建突发公卫事件应急检测实验室。(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责任单位:武进生态环境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七部委联合发布的《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聚焦重点品种,加快解决禁用药物违法使用、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工信局、区卫健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深入实施优粮优产、优粮优储、优粮优加、优粮优销“五优联动”,实现稳产增产和提质增收,提升粮食供给安全保障能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支持企业发展优质稻麦、富硒粮油、绿色有机油脂等优势特色粮油生产,加强“水韵苏米”核心生产基地和核心品种建设,支持“水韵苏米”核心企业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着力打造一批较有影响的省级以上绿色优质粮油名牌。(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单位的经营行为,净化婴幼儿配方乳粉市场环境和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领域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和提升我区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全面开展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违法犯罪行为。广泛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大力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查处各种非法销售保健食品行为,打击传销。督促第三方平台和入网经营者在网站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完善保健食品标准和标签标识管理。(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强从原料到成品的全过程管理。集体用餐单位要建立稳定的食材供应渠道和追溯记录。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明厨亮灶”,推广“阳光餐饮”项目。聚焦从业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全面提升餐饮从业人员素质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能力,解决从业人员“不懂法、难整改”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以小餐饮备案为切入点,提升“放管服”的有效性。结合小餐饮现状,形成小餐饮“一揽子”备案监管体系,及时掌握小餐饮备案、小餐饮许可备案“双轨制”管理模式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难点,加强对基层监管部门的指导和培训。统筹推进“告知承诺”、“经营指南”、“信用监管”等综合治理举措,确保小餐饮“放的活”、“管得住”。通过小餐饮的“串珠成链”,形成餐饮整体提升的风景线。(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以校园食品安全为重点,严守食品经营监管的底线。进一步健全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及管理责任,聚焦突出问题和重点环节,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遏制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督促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不断完善“阳光食堂”平台建设,提升运行质量。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食品安全自查率和自查报告率分别达到100%、95%以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监督抽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固化市场监管、教育、公安、卫健四部门联合守护校园食品安全的常态化机制,确保学校食堂量化分级优秀率和“阳光餐饮”实施率始终分别保持在80%以上和100%。积极探索“互联网+餐饮监管”的运用,试点人工智能影像识别系统,对学校食堂备餐间等关键场所的异常行为进行智能识别和预警,实现非现场远程智慧监管,充分发挥“阳光餐饮”的作用,真正成为社会共治的有效手段。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校园食品安全开展“明察暗访”,拓展社会共治的渠道。(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优质高效推动“阳光食堂”监管平台建设,加大对食材集中采购及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管,破解学校食堂存在的痼疾,不断提升我区学校食堂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实施食育“十百千万”工程,至2025年,全区学校基本建立形式多样、课程完善、资源丰富、机制健全的食育体系,普遍形成重视食育、膳食均衡、尊重劳动、珍惜粮食、崇尚节约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对高风险进口食品开展专项检查,加大对跨境电商进口食品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走私行为,严防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常州海关驻武进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
持续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巩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建设成果,以创建促提升、促发展,配合常州市建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山寨”假冒食品、虚假标识食品、“三无食品”以及过期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结合我区实际工作,继续提升并推广“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阳光餐饮”、“安心菜场”等在全省有一定影响力的创新项目,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的硬核品牌。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到2023年底,纳入全省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监管的主体达7千家以上,实现“三个全覆盖”即:入网主体产品质量追溯、日常巡查、生产经营档案电子管理全覆盖。实施“十百万”工程,即建成6个以上四星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成40个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村级服务示范站,实现7千家生产主体纳入省追溯平台。将质量追溯与现代农业园区创建、市名优农产品、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认定以及“四挂钩”工作相结合,确保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全部实现入网管理,发挥市场倒逼作用,推动实现农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或“二维码”标识加贴率达100%。(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指导生产经营主体严格产品加贴标识,对符合加贴的产品做到每批、每件产品全部加贴,实现规模化基地、新型经营主体上市的农产品全部加贴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中小生产主体集中自助开具。(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落实《江苏省食品小作坊整治提优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2年)》和《常州市武进区食品小作坊整治提优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2年)》,采取食品小作坊全面建档登记、督促落实主体责任、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推动转型升级等措施,推动食品小作坊转型升级,通过示范创建、区域集中加工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小作坊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建立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备知识考试题库并试点考核,实现食品小作坊100%建档,抽检覆盖率60%以上;推进食品小作坊集中区建设,继续引导食品小作坊集中生产。探索开展食品小作坊风险分级智慧监管。开展常州“名特优示范食品小作坊”评选工作,促进食品小作坊规范发展。到2022年12月底,培育“名特优”小作坊不少于15家。(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治理为着力点,筑牢食品经营监管防线。在已经建成的常州“安心菜场”基础上,继续开展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规范治理,督促市场开办者及入场销售者全面履行法定义务,建立健全并落实好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蔬菜农残检测准入制度,规范快速检测工作,完善检测项目,全区每年完成不少于6万批次食用农产品快检任务。实施智慧监管,将风险防控关口前移,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对“菜篮子”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进一步完善、推广常州“阳光餐饮”信息化监管平台,从学校食堂和养老机构餐饮食品加工的信息阳光、过程阳光、评价阳光、监管阳光、信用阳光,进一步在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特大型餐饮、大中型餐饮、网络订餐单位中推行“阳光餐饮”。(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负责)
落实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的要求,推进“放心冷链”工程。督促第三方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冷库、大型自建冷库等冷链食品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建立、完善配套的信息化系统,运用物联网、区块链等现代化技术,实时记录、采集冷链食品储存温度等关键数据,与智慧市场监管综合业务云平台实现对接,用信息化技术赋能监管,用大数据分析防控风险,锤炼冷链食品全程监管的“放心链”,打造冷链食品智慧监管模式。(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常州海关驻武进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继续推广省级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的运用,对第三方冷库实行全覆盖备案管理,积极做好首站赋码、产品追溯和信息报告等工作。继续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检疫工作,落实口岸环节预防性消毒措施。严格落实冷链物流卫生规范,落实冷链食品运输储存服务标准,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专区存放、专柜销售进口冷链食品。(责任单位:常州海关驻武进办事处、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坚持党政同责,以“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党委政府负总体责任、监管部门负监管责任、相关部门负协管责任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责任单位: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各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二)细化分解任务
区食安委对照“十四五”食品安全规划,结合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区食安委成员单位要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坚持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责任单位:区食安委及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各级党委政府要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配备监管力量,保障执法条件。要建立政策扶持机制,统筹经费安排,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投入。(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区食安委要强化督查督办,督促工作落实,对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落实情况随时跟踪督办,对涉及面广、困难较大的工作进行集中攻坚,确保食品安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进一步健全考评机制,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发挥好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各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