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高新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规划建设局,各镇建设局,各镇(街道)人防办,局各科室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燃气经营、物业管理等单位:
现将《2021年度全区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1年全区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2日
2021年全区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1年,全区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落实《武进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武办发〔2020〕47号)、《武进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武办发〔2021〕13号)为基础,围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进一步巩固“一年小灶”工作成效,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推进“三年大灶”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全面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员工岗位责任,突出源头防范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确保全区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主要目标
(一)事故控制。实现全区建设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各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群死群伤事故、重大社会影响事故。
(二)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建设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和年度工作清单,推动属地政府按单履责、部门监管以单定责、企业主体照单尽责。强化安全生产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区镇(开发区)融合,凝聚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全力消除监管盲区、责任盲区,切实提升全区建设行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风险防控。纵深推进专项整治“三年大灶”,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举措,细化量化整改目标,强化整改责任,解决“小灶”任务推进过程中的存量隐患;同时要堵塞漏洞,遏制增量风险,突出抓好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地下管网、既有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推广运用“一年小灶”形成的先进做法,在防风险、除隐患、补短板上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思路、新方法。
(四)基层基础。全面摸排监管对象,彻底理清家底,做到“四个清”即监管底数清、风险分布清、薄弱环节清、对策举措清。全面实施企业安全风险报告规定,进一步落实双控机制,对全区建设领域企业逐家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实现企业风险的可控化管理,稳步提升企业安全基础;大力开展监管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加强建设系统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建设。
(五)依法治安。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建设行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保持安全生产领域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坚持用法制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推动执法惩戒与指导服务深度结合,做到“执法一家,提升一家”,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作用。
二、重点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全面开展学习教育。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作为建设行业在线学习和日常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全覆盖推进专题宣讲,各单位一把手要安排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宣讲,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及时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指示批示;及时传达省、市、区安全生产重要会议、文件决策部署并提出工作要求。
2、全方位组织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纳入各单位年度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纳入“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各类专项整治”等活动重要内容;进一步深化“百团进百万企业”宣讲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到基层、企业宣讲,推动安全发展理念在我区建设行业落地生根。
3、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各级行业监管部门应进一步贯彻落实《常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制定领导班子成员2021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领导班子成员按工作清单要求,定期以专题会议等方式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4、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武进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20—2022)》(武办发〔2020〕25号)等文件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应每季度研究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至少一次,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化落实《武进区安全生产隐患快速处置联动机制(试行)》(武办发〔2020〕63号)要求,进一步发挥各专业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和空白,确保安全生产责任无缝衔接。
5、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的落实,完善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员岗位责任、安全防控责任、基础管理责任、应急处置责任,推动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自查自纠转变。全面组织实施《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广泛开展宣传,举办专题培训班,进一步规范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报告,确保员工知道岗位安全风险,自觉主动排查风险、消除隐患、防范事故。
6、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科学制定目标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将安全生产列入各类考核评价体系,并执行“一票否决”。落实安全生产巡查督查、约谈警示制度,加大对专项整治行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监管执法等工作考核力度,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7、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这条主线,巩固“一年小灶”取得的成效,梳理、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扎实推进“三年大灶”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持续推进国务院、省、市、区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适时开展“回头看”。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检查督导力度,强化对突出问题、重大隐患的跟踪督办、闭环整改。聚焦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精准执法,推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有效消除监管盲区漏点。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集中攻坚、推广经验等措施,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坚决啃下一批“硬骨头”。
8、推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整治。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严格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信用管理责任体系建设,强化建设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开展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控、高处坠落防范、“三违”现象整治为重点的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落实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技术能力培训,持续推进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以危大工程预警管理、安全隐患自查等为重点的智慧工地建设,落实《江苏省建设工程智慧安监技术标准》要求。严厉打击违法非法建设行为,健全建筑施工现场和市场“两场联动”机制。加强小型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小型建设工程告知、承诺和备案制度。
9、推进城镇燃气行业安全整治。深入贯彻《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经营许可制度,加快推行瓶装液化气服务配送制和销售实名制,大力推进城镇燃气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建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新型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方式,严管液化气气瓶充装质量,建立配送环节全程可追溯链条,防范化解瓶装液化气供应和使用重大安全风险。组织瓶装液化气企业参加系统应用培训,推动系统应用宣贯培训全覆盖,基本实现瓶装液化气企业对接送气人员、车辆管理全覆盖,着重抓好对各关键节点的信息录入和采集,加快数据录入和更新。深入开展餐饮场所使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推进餐饮场所等安装燃气安全保护装置。规范城镇燃气经营秩序,严厉打击瓶装液化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等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加强安全用气宣传教育,提高燃气使用安全。
10、推进城市地下管网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城市地下管网普查与地下管网信息系统建设,督查各管线业务主管部门指导管线权属单位建立地下管网(综合管廊)巡查养护和隐患排查制度。督促各管线权属单位排查管线安全间距不足的隐患问题,协调推进管线周边违法建(构)筑物清理工作,及时形成隐患问题清单,制定隐患整改计划。
11、推进建设行业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摸清建设领域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现状,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种、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和储存数量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督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全面辨识使用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建立风险档案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开展各条线的监督检查,强力推动相关单位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将事故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12、加强既有房屋安全管理。推进既有建筑安全治理体系建设,抓紧完善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夯实既有建筑使用安全责任人的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既有建筑使用安全责任人严格规范建筑使用行为,严格依规履行既有建筑改扩建、装饰装修工程基本建设程序。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建设、违规改造、擅自改变建筑用途等行为,对违法违规的使用安全责任人依法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加强对物业企业的考核,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持续推进住宅小区电动车整治工作,加强对商品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聚焦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13、加强城市市政设施运行安全管理。定期排查区域内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落实管控措施,加强对城市桥梁、道路、公园绿地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测维护和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着力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警制度和部门间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14、加强人防系统安全管理。开展人防指挥室、人防宣传教育场馆等场所消防安全的检查,重点检查用电、用火、用气、用油、电梯、空调等运行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对警报器固定和安装情况进行检查。加大对平战结合人防工程的管理力度,重点检查结构质量、消防、生产和生活等安全情况。
(三)完善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能
15、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紧盯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地下管网、既有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坚持行政执法与专项整治深度融合,科学编制执法计划,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倒逼企业主动履行主体责任。构建部门联动、区镇(开发区)两级纵向融合的安全生产执法模式,凝聚“依法治安”强大合力。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主动公开执法相关信息,在各类媒体曝光打非治违、执法检查、事故调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
16、完善安全信用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措施,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存在重大隐患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坚决纳入“黑名单”管理,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对纳入到“黑名单”管理的安全生产违法企业及其相关责任人,在工程招投标、授予荣誉、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从严审批核准,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加强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的宣传和落实,鼓励公众参与,及时发现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防范体系
17、持续推动科技强安。紧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需要,加快推进建设行业“互联网+安全监管+应急调度”,建立“线上”监督管理与“线下”执法检查协同机制。加强数据共享,建立与大数据、政务服务网及江苏省安全监管监察应用系统等平台互通共享机制。稳步推进智慧工地建设,优先智慧监管应用,重点在起重机械设备管理、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测预警,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人员信息动态管理,高处作业防护预警等方面运用大数据,提高建设工地安全管理水平。推进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重大危险源企业风险分区分级管控、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预警、人员在岗在位和全流程安全管理,完善燃气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督预警系统,接入所有危险源监控数据,全面提高风险监测预警效能。
18、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持续加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督促企业开展危险因素辨识与风险管控,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建立以岗位为基础的源头防控机制。持续开展双重预防机制示范企业建设,发挥示范企业样板效应,推动各类企业不断加强风险防控能力。
(五)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19、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评选等活动,有针对性地推进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自救互救等知识和技能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防灾减灾日”等主题宣教活动,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宣传安全理念,强化安全意识。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现代传播手段以及国家安全生产宣教平台等载体,加强对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落实《常州市安全生产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完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机制,强化“三项岗位”等重点人员的培训考核。
20、全面提升社会共治水平。建立完善“专家指导+监管执法”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探索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挂钩联系重点企业制度,打造专家“智囊团”,充分发挥专业机构和专家在引领企业提升,尤其是在引领中小微型企业提升上的技术支撑作用,真正走出一条技术服务和监督管理深度融合的安全治理新路。进一步规范专家工作行为,规范机构、人员从业行为。定期开展机构、人员业务培训和辅导,提高其服务质量与服务导向。
21、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建设行业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牢牢守住廉政底线。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监管专业化水平,激发安全管理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队伍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