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处,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常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结合省委危化品巡视反馈问题中指出“领导责任清单出台不及时”等问题的落实整改,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细落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2021年武进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武进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武办发〔2021〕13号),制定《武进区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2021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司法局
2021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进区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2021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薛健峰同志工作清单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对全局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局年度考核评价体系,每季度不少于1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安全生产重要事项、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3.组织本局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每年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2次以上。
4.组织制定武进区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5.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本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党组中心组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
6.领导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等工作,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7.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二、沈隽同志工作清单
1.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和职责分工,对分管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分管领域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分管领域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3.组织分管领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指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4.指导社区矫正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带队就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检查2次以上,重点时段、重点节日、重大活动赴一线开展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平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四不两直”检查。
5.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三、赵铁军同志工作清单
1.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和职责分工,对分管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分管领域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分管领域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3.组织分管领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指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4.指导辖区律师事务所、武进公证处、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带队就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检查2次以上,重点时段、重点节日、重大活动赴一线开展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平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四不两直”检查。
5.指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法律服务机构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6.指导做好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备案的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审查。
7.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四、严征同志工作清单
1.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和职责分工,对分管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分管领域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分管领域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3.配合区有关部门,协助指导检查各地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落实情况。
4.指导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列入年度普法内容,按照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法治宣传活动
5.指导完善各方参与的立法意见征求机制,及时回应群众涉及安全生产立法问题的关切,收集反映社情民意的立法建议。
6.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五、吴晓峰同志工作清单
1.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和职责分工,对分管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分管领域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分管领域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3.组织分管领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指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4.加强本局的安全生产宣传,提升宣传力度,指导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5.指导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带队就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检查2次以上,重点时段、重点节日、重大活动赴一线开展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平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四不两直”检查。
6.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