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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学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切实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发布日期:2021-08-03

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是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关键所在。自《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我国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对有效解决私屠滥宰问题、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原条例的部分规定已不适应实践需要,针对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中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经过多轮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修改建议稿,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修订后的《条例》已于2021年8月1日起施行。为了全面学习掌握《条例》精神内容,更好地加以贯彻落实,7月26日—8月3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全区畜牧兽医条线工作人员集中开展了《条例》的学习活动。

新修订的《条例》,切实贯彻落实“最严格的监管”要求,明确规定生猪屠宰厂(场)对其生产的生猪产品质量安全负责,突出全过程管理,进一步完善生猪屠宰环节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生猪屠宰环节疫病防控制度,充分适应当前动物疫病防控特别是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建立生猪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对生猪屠宰环节的风险因素进行监测,根据风险监测结果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检查;为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条例》进一步明确有关主体的法律责任,提高生猪屠宰违法成本,强化了法律责任设置、主管部门执法措施,加大了对生猪屠宰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