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动态> 部门动态> 内容
12月20日,区政务中心市监局窗口按照《关于落实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清理规范的具体要求》、《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转发规范“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的通知》(苏教继函〔2021〕4号)等文件要求对辖区内外资企业名称进行梳理。
窗口主要通过“两个梳理”厘清外资企业名称使用现状,规范名称使用行为。一是全面梳理,摸清底数。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现有外资企业名称进行全面摸底清查,梳理出含有特殊字样的外资企业名录。二是重点梳理,仔细核对。通过查看企业基本信息、电子档案等方式,仔细核对各项要素内容,对含有特殊字样的名称进行重点摸排,避免出现错误和不准确表述,对确有问题的予以纠正。通过此次梳理,辖区内外资企业名称均符合文件要求,未出现不规范行为。
目前,外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环节已取消,除涉及前置许可外,省、市、区三级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均可通过“江苏政务网”网上登记实现名称自主申报。名称自主申报不等于任性申报,应当符合冠省、市名称条件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禁用性规则;应当遵循公序良俗、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欺骗、误导公众;不得损害他人在先权益或其他合法权益。下一步,区政务中心市监局窗口在放宽外资企业名称核准的同时,将多渠道加强外资企业名称登记的后续管理,继续按照文件要求加强对外资企业及分支机构名称使用行为的指导和监管,督促其规范名称使用行为,严格按照审批、登记的名称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