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镇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调动各部门增收节支的积极性,根据《预算法》、区政府《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十条措施的通知》(武政办发〔2020〕90号)、《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武政办发〔2020〕91 号)和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21年镇级财政预算的指导意见》(武财农〔2020〕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2021年我镇财政预算编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编制原则
2021年镇级财政预算按照“量入为出、综合预算、急需必须、风险底线”的原则进行编制,部门单位按照“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计划”的原则,科学、准确、全面的编制各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和专项支出预算。各单位继续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 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努力降低政府的行政运行成本。
二、编制范围
纳入预算编制的单位:镇人民政府、“一办七局”、镇联防队、成校、幼儿园、卫生院、市场、夕阳红康乐中心、工业园区管理办。
三、编制内容
镇级政府财政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的编制
一般公共预算根据我镇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跨年度预算平衡需要,参考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财力收支预测情况,按照“民生急需、生态必须”、满足基本功能的要求进行编制;镇级各部门的部门预算根据部门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需要,从严从紧进行编制。
1、收入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单位收缴的非税收入统一缴入镇级财政非税收入专户,由镇财政部门统筹安排支出。各部门单位根据2019年非税收入实际征缴情况及2020年预计征收情况,同时合理考虑各种政策性增减因素等原因,合理测算2021年非税收入计划,不得隐瞒、漏报、少报。同时,为调动相关单位非税收入增收工作的积极性,相关单位的非税收入将作为本单位编制本年度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并实行收入任务考核奖惩制度。
2、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事项,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根据“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的原则进行编制。
(1)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2020年11月份各单位人员工资发放相关情况、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进行测算,涉及人员变动的要作情况说明。
(2)公用经费。除镇办公室外、“一办七局”不再安排公用经费,日常办公用品由镇办公室后勤服务岗统一采购,部门实行领用制,公务接待严格按照《湖塘镇公务(商务)接待管理办法》(湖委〔2018〕105号)文件执行,相关经费统一在镇办公室列支。
3、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包括政府项目支出和单位项目支出。项目支出要分项目进行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擅自改变资金用途。财政部门要建立“事前评审、事中监控、事后考评”的项目管理机制,对项目支出实际使用情况及台账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编制下年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
(1)政府项目支出。应以“保运转、促民生、优生态、化债务”为前提,按照“量入为出、急需必须”的原则进行编制。严控政府性投资项目,对超出财政承受能力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全面梳理已经完工、正在建设的政府性投资项目,按项目进度分年度将应付工程款项列入财政预算。按照年度可用财力的10% 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化解政府债务。
(2)单位项目支出。各部门从严从紧编制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细化项目明细,各单位安排人员登记项目支出台账,包括设备购置、大型修缮、其他特定用途专项等。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要做到依据充分、数据测算详实,保障重点支出。
4、院外单位预算
镇卫生院部门预算按照区财政局、卫生局确定的相关标准和湖塘镇《关于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管理的意见》(湖政〔2017〕68号)文件要求进行编制。镇联防队、市场、幼儿园、成校、夕阳红康乐中心的部门预算按照镇政府确定的人员补助标准和定员定额标准进行编制。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编制
政府性基金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并按基金项目进行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2、支出预算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根据基金收入情况进行安排,确保收支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具体包括:一是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入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排的支出”;二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供水、燃气、污水处理、绿化、道路、环境卫生等设施建设,债务的还本付息支出,其他基金支出等。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编制,不列赤字。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反映镇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明细反映至企业名称。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根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情况安排,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使用“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科目进行核算,主要用于镇级政府债务的还本付息。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由区级直接编制收支预算,需在人代会报告中予以说明。
四、编制要求
(一)重视预算编制工作
财政预算是镇级财政集中收付的基础,各部门单位领导要认真组织本部门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在部门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准确性上下功夫,确保本部门单位部门预算编细、编实,切实提高部门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落实增收节支措施
按照区政府《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十条措施》的通知(武政办发〔2020〕90号)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安排、严控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大力压降政府采购成本、大力构建节约型机关。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遵循“量入为出、急需必须”的编制原则,从严从紧编制财政预算。一是加强收入组织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与税收征收部门联系,及时了解重点行业、规模企业应税销售、申报及征缴等关键数据,确保各项税收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全面梳理区域范围内非税征管情况,科学制订非税征收奖惩机制,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二是压减和控制基本支出。三是取消一切不合理的项目支出。重点保障生态必须和民生急需项目,取消一切不合理开支和资金绩效不高的支出项目,非必须、非急需、非民生的项目一律停止。四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控制。严格落实武政发〔2017〕229号、武政规〔2018〕2号和武办发〔2018〕46号文件精神,原则上不得安排超过财政承受能力的政府性投资项目。
(三)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2021年预算按“二上二下”的编制程序进行编制,财政预算经镇人代会批准后报区政府备案,经批准的财政预算具有刚性约束力,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除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确定的政策性增资、决策部署、疫情防控、应急救灾、重大活动所需经费可以追加预算外,其余情况一律不予追加。对未列入预算的单笔50万元以上的项目追加支出,必须经镇党委会集体研究通过(留有记录),并报区政府备案。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