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11-19
根据《常州市武进区生态河道建设指导意见(试行)》、《常州市武进区生态河道建设资金奖补办法》文件要求,全区各镇积极开展区“生态河道”建设工作,经参评单位自主申报与自评,区河长办初评,考评组综合评价,湟里镇葛庄浜、西鲁浜被评为区“生态河道”,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如有异议,请向常州市武进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67898897,联系人:竺有豪。 特此公示。
武进区水利局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