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4-17
为切实加强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充分发挥河湖和水利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常州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组织实施了区直管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划定名录如下:
太湖(武进段)、滆湖(武进段)、江南运河、扁担河、武宜运河、夏溪河、南运河、湟里河、中干河、孟津河、武进港、雅浦港、锡溧运河、武南河、曹尧港闸、大寨河闸、丁舍浜闸、渡船浜闸、横扁担河闸、南宅河闸、武南河闸、南运河闸、武进港枢纽、大通河东枢纽、大通河西枢纽、雅浦港枢纽。
特此公告。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