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校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的文件精神,落实《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相关要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先进的教育理念为指导,以推进素质教育为核心,进一步发挥书法教育立德树人的作用,不断提升广大学生的书写能力、审美情趣、文化自信和爱国情怀。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中小学推进书法特色学校和“墨香校园”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积极创建常州市“墨香校园”。
从2021年起,常州市书法协会会同常州市教育局相关科室,将对已经取得“常州市书法特色学校”的单位进行常州市“墨香校园”评估验收,经复查验收符合要求的学校将增挂常州市“墨香校园”荣誉奖牌。
其他非书法特色学校的单位也要对照《常州市“墨香校园”评估标准》(附件1)的要求积极争创,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常州市“墨香校园”,通过验收后,市局将一并予以挂牌表彰。
2.区内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还没有成为常州市级书法特色学校或“墨香校园”的单位,须努力创建成为“武进区书法特色学校”。
2021年10月前,区教育局将评估验收一批武进区书法特色学校;2022年6月前,完成全区义务教育阶段书法特色学校的创建工作。
区教育局将对创建成功“武进区书法特色学校”的单位校进行授牌,具体创建要求见“武进区书法特色学校创建标准”(附件2)。
3.区教育局将把书法特色学校和“墨香校园”的创建工作纳入学校办学水平考核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素质质量评估体系。
附件1:常州市“墨香校园”评估标准
2:武进区书法特色学校创建标准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17日
附件:20201119035300723.rar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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