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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采用消费扶贫方式 助力精准扶贫
发布日期:2020-12-31  字号:〖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扶贫办关于做好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19〕8号)文件精神,结合武进区实际,区财政局布置了区级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

各区级预算单位采购农副产品的,在经济原则下应优先采购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加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的计划安排,合理确定预留比例,通过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2020年全区92个区级预算单位,共预留54万元财政资金用于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在完成既定目标的基础上,自加压力,截至12月31日共完成152.46万元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其中:832平台118.48万元,非832平台33.98万元)。

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区财政在扶贫工作中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执行政策的自觉性、紧迫性和主动性,加强对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政策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