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0日,区行政审批局迎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事项承接一周年,累计办理设备使用登记4300余件。2019年11月10日区行政审批局实现全市首家区级行政审批局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事项纳入“一窗”无差别化收件、受理。2020年1月22日区行政审批局窗口发出全区首张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证,取得“零”的突破。事项运行一周年,“事项进一门,受理进一窗”服务新模式覆盖全区全窗,“随时随地,想办就办”服务新理念深得民心民意,区行政审批局交出一份“三个百分百”的满意答卷。
一是当场办结,提速百分百。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等按台(套)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许可条件,区行政审批局窗口即可当场受理、当场审核、当场发证,对比5个工作日的承诺期限提速百分百。二是规则公平,登记百分百。对于事项承接前已安装投入使用的设备,办理相关手续后,与新装设备适用条件一样,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要求提交齐全资料,区行政审批局窗口予以受理,绝不推诿,助推全区在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百分百。三是审管联动,衔接百分百。根据区行政审批与监管联动制度,区行政审批局将审批结果和要件及时推送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推送的审批信息及要件,对使用登记单位进行事后跟踪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其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在开展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及时向区行政审批局反馈相关信息,避免出现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疏漏,实现审批与监管信息衔接百分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