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现将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农村宅基地保障资格权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武农发〔2020〕8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文件,遵照执行。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下载附件:洛政发【2020】38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