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现将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局、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进分局《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有偿退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农发〔2020〕93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文件,遵照执行。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20 年 12 月 14 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下载附件:洛政发【2020】37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