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12-11
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常政发〔2016〕151号)禁用高污染燃料规定,牛塘镇把解决营业性场所煤球炉污染治理工作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营业性场所煤球炉等高污染燃料设施专项整治行动。
一、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牛塘镇营业性场所煤球炉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镇长任组长,成员由所在村、社区主任、环保科、城管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生态办。工作小组对营业性场所的煤球炉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并做好登记、造册、建档工作,向业主发放了关于禁用高污染设施告知单。
二、强化监管职责
环保、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根据职责,积极宣传禁用高污染燃料的相关规定,督促并指导各经营业户按照整治时限,实施清洁能源改造(使用电或燃气等清洁能源)。对经营户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逾期整改不到位的,相关职能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对拒不整改,依法予以取缔。
三、实施集中整治
12月9日、10日,牛塘镇组织环保、城管、派出所等部门会同城区环保所对未整治到位的经营性商户的煤球炉进行强制性收缴取缔,全镇共收缴煤球炉98台。
四、建立长效机制
下一步,牛塘镇将建立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长效管理机制,要求各村、社区加强巡查,及时劝阻教育。对新发现的经劝阻仍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的单位,将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强制收缴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