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常州市武进区绿色农药推广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武进区绿色农药推广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省委省政府《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苏发〔2016〕47号)要求和《武进区促进产业创新发展的政策意见(2017-2019年)》(武政发〔2017〕24号)文件精神,为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农业生产投入品监管,规范农药经营秩序,提高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生物农药等绿色农药的覆盖率,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围绕“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总目标,以“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抓手,以“保供给、保生态、保安全”为根本任务,抓机遇、补短板、惠民生、创亮点,加强绿色农药推广工作,到“十三五”期末实现武进区绿色农药全覆盖。
二、工作内容
1.建立信息管理平台。按照我区绿色农药推广要求,构建适合我区的信息管理平台。
2.制定绿色农药目录。根据上级部门主推技术,结合本区域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实际,制定绿色农药推广目录。
3.设置绿色农药销售点。按照“政府指导、自愿参与”的原则,吸收和设定绿色农药销售点。
4.落实绿色农药奖励政策。按照“谁种植、谁享受”的原则,按年度核定绿色农药奖励金额。
三、实施步骤和范围
1.前期准备阶段。以雪堰镇试点单位,在摸清农作物种植户基础信息基础上,创建完成信息管理平台,制定2017年绿色农药推广目录,完成绿色农药销售点设置;
2.推广试点阶段。2017-2018年在雪堰镇的粮油、林果、蔬菜等种植业主要农产品上开展绿色农药推广试点工作;
3.全面实施阶段。2019-2020年根据试点情况逐步将绿色农药推广范围扩大至全区种植业主要农产品。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保障
(1)成立区绿色农药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农业分管领导任组长,政府办、农工办、财政局、农业局、监察局、市场监管局以及各镇(街道)为成员单位。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政府办:牵头协调部门间工作;
农工办:指导各镇(街道)做好农作物种植户基础信息采集与更新工作;
财政局:负责奖励资金审核拨付。制定奖励资金审定和拨付办法,根据农户实际使用金额,将奖励资金拨付给绿色农药销售点;
农业局:负责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及运行监管,牵头制定绿色农药推广目录,测算农药使用量,核定合理的农户购药奖励金额,开展执法监管等工作;
监察局:负责绿色农药推广工作中的纪律保障,严肃查处在绿色农药推广各个环节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市场监管局:负责规范市场。对绿色农药销售点的销售经营行为进行监管,开展执法监管等工作;
各镇(街道):负责绿色农药销售点设置及日常监督管理,做好农产品质量日常监管;做好农户基础信息采集与年度更新,对种植户的姓名、品种、面积、方式等开展调查、统计、公示、核实工作。
(2)设立区绿色农药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农业局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开展绿色农药推广日常工作。
(3)组建专家评审库。建立由区、镇两级相关专家、种植能手代表和农药销售点代表组成的专家评审库,根据上级部门主推技术和本区域防治工作实际,提出绿色农药推广目录。
2.强化长效监管
建立绿色农药推广工作长效监管机制,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绿色农药推广工作,对绿色农药销售点和农产品生产者加强日常监管,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及时处理。
3.强化宣传引导
做好绿色农药推广工作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让农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知晓绿色农药推广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实施办法,引导生产者合理规范使用绿色农药,鼓励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最终实现生产者科学用药和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充满信心的“双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