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3-31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发〔2017〕9号)、市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常州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政发〔2017〕24号)和《关于印发贯彻“263”专项行动要求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武发〔2017〕1号)的要求,现制定2017年武进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牢固树立和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更大的力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设生态保护引领区。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环境矛盾得到有效化解,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2017年,全区PM2.5及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上级考核要求,全区15个“水十条”省考以上断面达标比例达到86.6%,实现太湖治理“两个确保”目标。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减少煤炭消费总量
2017年底,全区煤炭消费总量削减14.9万吨,其中:经开区煤炭消费总量削减10.8万吨。(区发改局牵头,区经信局、环保局、市场监督局、农业局、城管局、住建局、国土局、规划局、财政局、统计局、金融办、常州供电公司等参与,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1.稳步推进非煤热电联产。按照着力削减燃煤、扩大利用天然气、积极利用“三余”资源的原则,重点发展热电联产,不再新建、扩建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在气源保障的前提下,稳步推进热电厂天然气改造:2017年,湖塘镇负责完成江成投资煤改气工作,经开区负责完成中天热电煤改气工作、启动亚太热电煤改气工作,湖塘镇负责湖塘热电煤改气启动工作,前黄镇负责华伦热电煤改气启动工作。积极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2017年,经开区负责完成中天资源综合利用发电二期项目。(区发改局牵头,区经信局、环保局、住建局、财政局等参与)
2.全力推进禁燃区建设。各镇、开发区、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禁燃区实施工作,鼓励、引导辖区内单位自行淘汰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燃烧设施。2017年完成禁燃区内60%的高污染燃料燃烧设施改造工作(钢铁烧结、高炉除外)。巩固以往全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成绩,严肃查处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燃烧设施(集中供热、热电厂锅炉、钢铁烧结、高炉除外)及各类违法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行为,杜绝使用高污染燃料的燃烧设施“死灰复燃”。加强散煤治理,严格落实《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开展35蒸吨/小时及以下、中心城区6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替代工作,2017年完成50%工作任务。(区环保局牵头,区发改局、经信局、市场局、住建局、规划局、财政局、常州供电公司等参与)
3.压减非电行业用煤。按照省、市去产能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去产能工作力度。贯彻实施全区工业转型升级方案,在纺织、印染、电镀、机械等其他传统行业退出一批低端低效产能。在全区开展压减非电行业用煤行动,把节煤、减煤作为节能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推动钢铁、建材、化工、纺织、机械等重点用煤行业及其他重点用煤单位持续开展以减煤为重点的节能工作和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工作,对钢铁、水泥行业耗煤项目实施煤炭消费2倍减量替代。(区经信局牵头,区环保局、发改局、市场监督局、财政局等参与)
4.发展清洁能源。积极实施“屋顶计划”,大力发展“自用为主、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序推进渔光、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到2017年,全区新增8兆瓦以上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积极利用光热、地热能资源。(区发改局牵头,区经信局、住建局、规划局、国土局、财政局、农业局等参与)
(二)减少落后化工产能
大力淘汰化工行业落后产能,2017年底,全区化工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20%以上;化工企业数量大幅减少,力争达到20%。(区经信局牵头,区发改局、公安分局、交通局、商务局、住建局、安监局、环保局等参与)
1.加大低端落后化工企业淘汰力度。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6号)要求,2017年3月底前完成对全区化工企业摸底排查,梳理“关停一批、搬迁一批、升级一批、重组一批”清单,明确整改标准和要求。加快制定分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2017年完成“减化”工作任务的40%。(区经信局牵头,区环保局、发改局、市场监督局、安监局、国土局、交通局等参与)
2.开展重点区域安全、环保隐患企业整治。推进关停转迁重点区域 的、突出环境问题的化工企业。其中,2017年底前完成太湖一级保护区化工企业关停目标。积极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加快退出一批生产风险突出、污染严重扰民、无法有效控制的企业和项目。(区经信局牵头,区环保局、安监局等参与)
3.强化危险化学品监管。贯彻落实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强化危险化学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中的安全风险管控。2017年1月起开展危险化学品深入整治,全面排查危化品经营、仓储企业,港口危化品码头及仓储企业,重点排查重大危险源。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储运企业一律予以关停。对存在安全环保问题,经整改仍不达标或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的危化品码头,予以关闭。对影响饮用水安全、岸线利用效率不高,装卸毒性较大、易溶于水的危化品码头,有其他替代运输途径的,予以搬迁转移。督促企业建立危险化学品储存品种、数量动态管理清单,年底前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年内安全综合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区安监局牵头,区发改局、经信局、交通局、商务局、公安分局、住建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4.严格执行产业政策。提高化工行业准入门槛,所有化工项目由市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禁止园区外(除重点监测点化工企业外)一切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园区外化工企业(除重点监测点化工企业外)只允许在原有生产产品种类不变、产能规模不变、排放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进行安全隐患改造和节能环保设施改造。(区发改局牵头,区经信局、环保局、安监局等参与)
(三)治理太湖水环境
2017年,3条主要入湖河流(武进港、太滆运河、漕桥河)水质达到省定年度考核要求;15个“水十条”省考以上断面达标率为86.6%;全区总氮、总磷污染物排放量比2015年削减6.82%及7.32%。(区水利局牵头,区太湖办、经信局、环保局、农业局、交通局等参与)
1.持续降低工业污染负荷,大力调整地方产业结构。2017年,化工、印染、电镀等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20%以上,化工、印染企业数量力争减少20%(其中常州经开区2017年印染企业数量减少24%),电镀企业数量力争减少25%。开展印染、电镀行业专项整治。对印染、电镀行业实行排污量评估,逐一排查企业,实施“一企一策”,大幅降低入太河流工业污染负荷,明确淘汰关闭、搬迁入园、整治提升要求,全区2017年底前牛仔一步法生产线退出80%。(区经信局牵头,区环保局、发改局等参与)
2.严控区域氮磷排放。落实《江苏省太湖流域“十三五”总氮总磷总量控制方案》,大幅削减流域氮磷总量,健全全区河流总磷、总氮监测体系,完善基础数据资料。增加补偿断面,提高水环境区域补偿标准。配合常州市完善市级区域补偿方案,加强全区水质监测,对重点流域、重点水源等方面增加补偿断面,加大对水污染防治项目的补偿,逐步提高全区补偿标准。(区太湖办牵头)
3.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把太湖一级保护区打造成生态循环农业基地,2017年完成《武进区绿色生态循环农业三年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重点推进农田休耕、轮作。在太湖一级保护区试点开展生物农药推广价格补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产量占食用农产品产量比例达到25%。全区推进种养结合、有机肥替代化肥、水肥一体化,推广农业、物理和生态防控病虫害等方式,到2017年,全区化肥施用总量较2015年削减2%以上,农药施用量确保实现零增长(其中:太湖一级保护区化学农药、化肥施用总量较2015年削减10%以上)。2017年起,规模化养殖场治理率达到90%,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98%。(区农业局牵头)
严格控制网围养殖面积,规范池塘循环水养殖,严格执行太湖流域池塘养殖水排放标准,推广池塘基础设施改造和“一改五化”集成技术。2017年,确保滤食性鱼类养殖面积占整个网围养殖面积达80%以上。大力削减农业面源污染,加大湿地建设力度。2017年基本完成1.5万亩生态湿地建设工作。(区农业局牵头)
4.执行严格氮磷排放标准,提升生活污水处理水平。按照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氮磷特别排放限值的相关要求对漕桥、太湖湾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2017年上半年,编制完成改造方案,2017年完成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区水利局牵头)
实现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自然村全面覆盖。2017年,污水管网无法覆盖自然村中40%建成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已建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100%。(区农业局牵头)
一、二级保护区主要入湖河流两岸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处理。(区水利局、农业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牵头)
加快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制定实施内河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推进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设施建设。2017年完成太湖流域现有400总吨以上内河船舶生活污水防污设施改造。2017年开始,选择航运对水质达标和生态恢复影响严重的部分主要入湖河道试行禁航管理。(区交通局牵头)
5.全面提升湖泛巡查能力,强化太湖捞藻力度。制定并落实太湖湖泛巡查制度,全面提升湖泛巡查和处置能力。(区农业局、环保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牵头)
坚持太湖蓝藻巡查打捞上报制度,全力组织打捞蓝藻,推进能力建设。2017年,80%以上的打捞藻浆实现脱水分离。(区农业局牵头)
积极推进太湖清淤工作,加快开展太湖西部区清淤工作。制定并实施新一轮太湖生态清淤方案。(区水利局牵头)
提升流域骨干水利工程引排能力,适时开展调水引流。按省部署及时完成新沟河、新孟河工程建设,开展区域河道活水工程,2017年完成方案编制。(区水利局牵头)
(四)治理生活垃圾
2017年,全区实现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处置设施全覆盖,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全面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积极开展农村试点工作。加强城市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完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年度任务。(区城管局牵头,区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经信局、规划局、发改局、公安分局等参与)
1.全区实行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处置设施全覆盖,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实现全区生活垃圾在有库容情况下焚烧处置。(区城管局牵头)
2.加快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因地制宜开展镇村分类试点。广泛开展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调查,2017年3月上旬形成各类调查成果。2017年7月底前完成中心城区25个住宅小区、50个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基础设施设置工作(其中:经开区5个住宅小区、20个企事业单位),完成5个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其中:经开区1个示范小区)。6月底前利用城区关闭的转运站建设1座大件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和1座有毒有害垃圾临时收集站建设。2017年选择1个镇(街道)全面开展全域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经开区完成1个镇(街道)集镇区和1个行政村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和分类试点工作。(区城管局牵头)
3.加快垃圾分类中转和处理处置体系建设。2017年对城区5座生活垃圾转运站(淹西站、安定东路站、小庙站、长虹站、聚湖站)进行提升改造,提高转运效率,积极推进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结合垃圾分类进行分类垃圾收集、分类中转和分类处置,并开展前端收运车辆整治。(区城管局牵头)
4.推进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置。2017年,区城管部门协同农业、市场监督、环保、公安等部门巩固现有60吨/日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体系,每月至少抽查15家产废单位,强化餐厨收集处置规范化建设,待2020年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置二期工程建成投运后实现全区城区餐厨废弃物处理全覆盖。(区城管局牵头)
5.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2017年,武进城区(含经开区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率达到60%,建成住宅小区建筑垃圾收集点100个。2017年全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量达25万吨,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江苏绿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置建筑垃圾30万吨项目。(区城管局牵头)
(五)治理黑臭水体
通过采取控源截污、沟通水系、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工程性措施,积极消除建成区范围内黑臭水体,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治理年度目标要求。(区水利局牵头,区住建局、环保局、农业局、教育局、卫计局等参与)
1.全面推进城镇污水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城镇雨污分流。提高全区城镇污水主管网覆盖率,2017年,完成污水主管网覆盖所有集镇区、工业集中区和人口集聚的中心村,完成污水主管网80公里。(区水利局牵头)
城镇黑臭河道综合整治以源头控制、水系畅通、清淤活水、岸线整治、生态修复为主要措施,计划三年完成黑臭河道整治35条,其中2017年完成25条。(区水利局牵头)
提升集镇建成区污水处理率。2017年,基本完成撤并乡镇集镇区污水处理全覆盖。2019年,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集镇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针对管网到达的企事业单位、老小区、学校、餐饮,进行逐一排查、雨污分流和预处理整改后接管,其中管网达到地区的企事业单位应接尽接。目前接管率在70%以上的地区,2017年完成应接尽接任务;目前接管率在40~70%的地区,2017年接管率提升至70%以上;目前接管率在40%以下的地区,2017年接管率提升至40%以上。(区水利局牵头)
2017年6月份前完成新一轮城镇污水专项规划修编评审工作,2017年底完成滨湖污水处理厂建设主体工程,大禹公司2017年底完成漕桥、太湖湾两座污水厂氮磷特别排放限值提标改造的设计和前期工作。(区水利局牵头)
2.提高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2017年2月完成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3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2017年按完成40%工作的时序进度推进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保障机制,提高收集能力,已建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100%。(区农业局牵头)
3.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加快夹山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置工程的建设,2017年底前建成投运。(区环保局牵头)
4.加强水系沟通,实施清淤疏浚。全区共需完成800公里淤积严重河道清淤工作。2017年完成400公里清淤工作。(区水利局牵头)
5.建立河长制管理体系。以保护水资源、防止水污染、治理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区河湖水体全面推行“河长制”,设立区、镇、村三级河长,向社会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因河施策,系统治理,强化管护,严格考核,逐年推进黑臭水体的整治工作。(区水利局牵头)
(六)治理畜禽养殖污染
突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优化畜牧产业布局,强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规范畜禽养殖管理,全面清理整顿非法和不符合规范标准的养殖场、养殖专业户,到2017年,全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率达到9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8%。(区农业局牵头,区国土局、太湖办、环保局、发改局、财政局等参与)
1.分区管理细化行动。根据《常州市畜牧业绿色发展规划》和武进区重新划定的畜禽养殖分区范围,2017年3月底科学确定畜禽养殖区域、总量、畜种和规模,合理规划养殖业布局。(区农业局牵头)
2.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根据区域养殖总量、品种和规模,制定治理方案和实施计划。2017年3月底全面调查全区现有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治污情况,确定规模化养殖场清单,排出需要关停或治理改造的畜禽养殖场、养殖专业户清单。2017年6月底完成禁养区外对确需关停的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整治工作。(区农业局牵头)
3.开展规模化养殖场拉网式提升行动。根据调查结果,对现有规模化养殖场展开拉网式提升改造行动。2017年规模化养殖场治理率达90%,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8%。(区农业局牵头)
4.实施分散养殖场社会化服务提升行动。建立健全小散畜禽养殖场(户)粪污收集和处置利用社会化处理服务体系,依托位于礼嘉万顷良田内的畜禽粪污综合处理中心,调整、扩大周边分散畜禽养殖粪污收集点,处理利用礼嘉、洛阳、前黄等镇的养殖粪污,形成中南片区种养结合大循环。对无法实施粪便统一收集的分散养殖场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依托周边农田实现种养结合小循环。(区农业局牵头)
5.全面推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结合常州市动物卫生处理中心的建设,同步建立健全本区域动物无害化处理收运体系,与市动物卫生处理中心无缝对接。(区农业局牵头)
6.落实养殖治污主体责任。全面告知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度养殖区范围,落实畜禽养殖场养殖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增强养殖场自觉治污环保意识,督促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三同时”制度。(区农业局牵头)
7.开展畜禽养殖长效监督管理。2017年,采用“行政推动与平台管理”相结合的手段,初步建立畜禽养殖长效监管机制。区政府与各镇签订长效监管责任状,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形成区、镇(街道)、行政村、自然村四级监管体系。完善畜禽养殖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养殖监管信息的长效动态管理。(区农业局牵头)
8.开展湖泊围网养殖综合整治。积极推进全区生态化养殖,全面完成省下达围网养殖面积控制要求。(区农业局牵头)
(七)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2017年底前,完成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治理,重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较2015年削减10%以上。(区环保局牵头,区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分局、住建局、交通局、商务局、城管局、市场监督局、安监局等参与)
1.推进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2017年3月底前确定整治企业名单,2017年底前对全区计划保留的石化、化工企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LDAR),建立企业LDAR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区安监局牵头)
针对全区计划保留的化工重点企业开展废气排放源整治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重点化工企业VOCs综合整治。(区环保局牵头)
开展其他工业行业VOCs综合治理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金属压延行业重点企业VOCs综合治理。(区环保局牵头)
2.强制重点行业清洁原料替代。2017年底前,印刷包装以及集装箱、交通工具、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船舶制造等行业,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的水性涂料、胶黏剂、清洗剂、油墨替代原有的有机溶剂。10月底前完成强制替代工作,12月底前完成验收工作。(区环保局牵头)
3.推进油气回收升级改造。2017年,完成全区加油站、储油库、运输车辆油气回收回头看工作。(区环保局牵头)
4.加强机动车排放控制。加强机动车排污监管,2017年实现与市级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联网与信息共享。整顿成品油市场,依法取缔非法加油车、加油站。(区公安分局牵头)
5.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严格实施常州市工程机械环境准入制度,禁止高排放工程机械进入划定区域施工。(区住建局牵头)
6.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按常州市统一部署调整优化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推动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加大政府扶持力度,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区经信局牵头)
7.实施船舶污染控制。推进岸电建设,所有新建港口配备岸电设施,具备岸电供受条件的,船舶在港口码头停靠期间应优先使用岸电。2017年底前,全区完成2家港口岸电改造工作。(区交通局牵头)
8.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控制。2017年起中心城区、集镇区及乡镇主干次道两侧禁止露天烧烤。(区城管局牵头)
2017年5月底前,完成餐饮油烟调查工作,制定餐饮油烟治理方案,公布重点治理单位名单,并开展专项治理。2017年完成全区餐饮油烟整治。对重复投诉的餐饮经营单位推进安装油烟净化在线监控设施试点,2017年完成50%形象进度。(区环保局牵头)
9.加强汽车维修业污染控制。2017年6月底前,制定汽车维修业VOCs治理方案,公布重点治理单位名单,2017年底前完成汽修行业VOCs综合治理。(区交通局牵头)
10.开展建筑涂料替代。按常州市统一部署,全区建成区内建筑内外墙装饰应当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涂料,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用建筑应当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涂料。(区住建局牵头)
(八)治理环境隐患
2017年,完成全区环境隐患现状排查,加快推进各类环境隐患治理,全区环境隐患防范和化解初见成效。(区环保局牵头,区经信局、交通局、安监局、水利局、国土局、农业局等参与)
1.开展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对确定为较大、重大环境风险等级的企业,开展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全部企业风险评估工作,化工、印染、电镀、火电、钢铁五大行业在2017年内全部完成环境安全达标建设。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推进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提高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全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地降低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区环保局、区安监局根据各自职责分别牵头)
2.提高危化品风险防控能力。2017年,启动全区危化品码头和储罐清理整顿行动,规范、强化水上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强化源头监管,排查安全隐患,推进内河危化品船舶安装“身份识别与轨迹传感器”(VITS)。(区交通局牵头)
3.提高水源地保障能力。健全完善滆湖备用水源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组织对滆湖应急水源启用及多水源切换应急演练,提高应急保障能力,确保多水源成功切换。(区环保局牵头)
4.完善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加快推进工业固废焚烧、填埋等处置设施的建设,协调推进夹山水处理污泥和危废焚烧处置中心建设,力争污泥处置项目2017年12月底前完工,危废焚烧项目2017年12月底前进度过半。(区环保局牵头)
按《武进区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加大对涉及危险废物企业日常环境监管力度,对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对全区危废处置单位开展整治提升行动,进一步提升危废处置单位规范化经营管理水平。对非法转移、处置、倾倒危险废物的行为,要迅速介入调查取证,开展必要的监测,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强化与环保部门衔接配合,加强警力投入。(区环保局牵头)
5.开展土壤及重金属防控。2017年6月底前,完成《武进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制定。2017年底前,根据国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完成重点地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推进“退二进三”污染土地监管和治理修复。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土地储备、出让、收回、续期前,土地使用权人(含土地储备机构)组织完成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并向环保部门备案。(区环保局牵头)
开展洛阳镇重金属重点防控区专项整治。对洛阳电镀厂及洛阳第二电镀厂进行整治,2017年6月底前,东方润安熔炼炉拆除到位。(区环保局牵头)
(九)提升生态保护水平
2017年,全面推进生态保护引领区建设,构筑辖区内太湖生态保护屏障,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优先政策,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生态绿城亮点,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和绿色发展指数逐年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全区生态红线区域占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22.09%,林木覆盖率达到25.7%,整体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区生态办牵头,区委宣传部、发改局、经信局、国土局、规划局、环保局、农业局、住建局、水利局等参与)
1.全力打造生态保护引领区建设。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加快补齐环境治理短板,确保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和绿色发展指数逐年提升,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引领全省发展。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年编制完成《武进区生态文明引领区实施方案》。(区生态办牵头)
节约资源能源,改善经济增长质量。通过减少煤炭消费总量、减少化工企业数量在全区范围内优化能源结构,转变区域发展模式,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切实降低单位GDP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量,贯彻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制度,有效规范城市开发边界红线、生态保护红线、耕地保护红线“三条红线”,深入推进“多规合一”。转变经济发展质态,依托科教城、大学城大力倡导创新型经济,建立高效、清洁的产业结构,提升全区服务业发展水平。
大幅降低污染负荷,改善环境质量。通过“两减”、“六治”建立从污染物源头到终端、防治到治理的全方位立体防治措施,大幅降低区域大气、水污染物排放量,构建风险可控的土壤环境。在确保实现“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基础上,更大幅度的改善全区环境质量。
发挥区域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态保护。重点围绕太湖、西太湖地区,京杭大运河沿线空间打造我区生态保护空间。同时,结合城市山、田、林、湖、河、湾、园、谷等特色自然生态资源,构建人居生态环境,依托太湖湾地区、西太湖片区优化我区人居环境,以经开区生态中轴为纽带打造常州经开区人居生态基地,不断丰富生态绿城建设内涵,全面提升全区生态环境建设水平。
推广绿色生活,注重公众参与。倡导全民生活方式绿色化,在生产、流通、回收等环节推广绿色设计理念,打造绿色生产领域和绿色消费领域。在引领区建设的各项工作中注重民众诉求,加强宣传教育力度,畅通公众参与渠道,让全区每个居民都成为引领区建设的自发组织者和自觉参与者。
2.打造太湖生态保护圈。构建环湖生态屏障。依托丘陵山地和水系湿地,推进环太湖绿色廊道建设,开展湖泊岸线调查,加强护坡地管理。(区生态办牵头)
实施水生态功能分区管理。开展以水生态环境功能保护为目标的分区、分级、分类、分期管理试点,在产业结构调整、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等工作中要充分考虑水生态功能分区管理要求,实施最严格的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加强跟踪监测、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
提升全流域生态优势。2017年在重点湖泊、流域性河道、各镇支浜完成1.5万亩湿地建设,形成生态缓冲带,大力削减农业面源污染。太湖一级保护区内打造成生态循环农业基地。
3.推进“生态绿城”建设。围绕“协调、品质、生态、特色”环境四美建设目标,加快从生态绿城、森林城市向花园城市、山水城市、健康城市、幸福城市等多维度延伸,2017年,建设完成5项生态源保护工程、8项城镇公园绿地工程、6项生态廊道工程、5项生态绿道工程建设。(区绿城办牵头)
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划定并严守城市边界、耕地保护和生态保护红线,解决生态红线区内突出的环境问题,生态红线区域占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22.09%。全面落实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和生态绿城建设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大堆场扬尘整治力度,科学规划堆场布点工作,2017年,完成全区堆场规范整治工作,东方特钢完成焦碳料仓密闭工作。开展全区工业企业一般工业废弃物与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处置工作试点,2017年完成全区规模以上一般工业废弃物与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处置试点工作。(区环保局、国土局、规划局、农业局、城管局根据各自职责分别牵头)
5.实行生态优先的差异化考核。将政府绩效评估结果与自身建设结合起来,强化绩效评估的激励和约束功能。积极推动以考评结果为基础的奖惩机制,探索建立生态优先的差异化考核体系。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调查摸底,探索自然资源资产评价。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制度,健全生态补偿制度,完善绿色发展评估制度。(区生态办牵头)
(十)提升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水平
建立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体系,注重运用经济杠杆,提高排污成本,强化绿色金融等激励机制,推动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用价格机制和市场机制倒逼企业转型和全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区财政局牵头,人民银行武进支行、区生态办、环保局、发改局、金融办、农业局、农工办、水利局、国土局、国资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参与)
1.逐步建立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经济政策体系。完善排放权有偿使用交易管理制度、生态补偿机制、差别化的环境价格政策、绿色金融政策,2017年初步建立有关政策。2017年开始运用财政、税收、价格、信贷等经济杠杆,调整和影响污染及生态破坏行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和制度。(区财政局牵头)
2.严格执行排污费收费标准,适当提高排污成本。根据《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008号)文件精神,加强污染物在线监测,严格执行排污费收费标准,对排污费征收做到应收尽收。(区环保局牵头)
3.强化绿色金融激励机制,推进绿色金融政策。开展绿色信贷考核,促进绿色信贷占比。2017年1-2月份完成初步调研工作,3月份正式制定并印发《货币信贷窗口指导意见》,逐步推广江南银行“绿能融”等绿色信贷产品。2017年度制定《武进区金融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将绿色信贷发展情况纳入考核。(人行武进支行牵头)
4.建立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根据省政府《关于实施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财政政策的通知》(苏政发〔2016〕158号)文件要求,2017年5月份制定全区关于实施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区环保局牵头)
5.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体系。在梳理现有排污权有偿使用相关文件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关于开展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武政办发〔2009〕98号)文件要求,通过试行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实现环境资源的有偿使用。(区环保局牵头)
6.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生态补偿工作。根据《关于建立全区农村生态补偿机制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武办发〔2015〕1号)及《关于印发武进区农村生态保护补偿考核办法的通知》(武政办发〔2015〕72号)文件要求,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农村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压降土地开发强度,提高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2017年制定出台区域开发生态补偿制度,全区国土开发强度超过28%的板块向不足28%的板块进行财政生态补偿。(区财政局牵头)
7.增加补偿断面,提高水环境区域补偿标准。根据《常州市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办法(试行)》和《常州市武进区水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要求,加强全区水质监测,对重点流域、重点水源等方面增加补偿断面,加大对水污染防治项目的补偿,逐步提高全区补偿标准。(区环保局牵头)
8.严格落实差别化的环境价格政策。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贯彻江苏省“十二五”水价改革意见的通知》(苏价工〔2012〕140号)、常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市区自来水到户价格和完善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政策的通知》(常价管〔2015〕100号)等文件精神,对一般工商业、六大行业、特种行业实施差别化水价。根据《关于执行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政策的工作方案》(武环发〔2015〕152号)文件精神及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值,实行差别化排污费收费政策。针对省经信委、省物价局不定期公布列入差别化电价的企业,我区积极配合常州做好整改后验收脱帽工作。(区发改局牵头)
9.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融资再融资。根据《关于促进企业加快利用资本市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武政发〔2014〕150号)及《关于促进企业加快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转型发展的意见》(武政发〔2016〕50号)等文件要求,2017年2月制定下发《武进区金融助力产业发展扶持政策》,适时召开上市工作会议,推动绿色企业上市。(区金融办牵头)
10.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根据环境风险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建立环境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2017年5月完成强制保险的试点调研。积极运用保险工具,加强企业环境风险管理,维护污染受害者权益。(区环保局牵头)
11.加大环保基础设施资金支持力度。2017年4月完成全区摸底调查,2017年5月确定需投入的环保基础设施,加大环保资金支付力度。(区财政局牵头)
(十一)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
2017年,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有效联动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实行环境违法行为曝光制度,促进环境守法成为常态。(区环保局牵头,区生态办、编办、法制办、发改局、水利局、农业局、城管局、宣传部、公安分局、住建局、检察院、法院等参与)
1.推进网格化监管。依托《武进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做实做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建立一级网格、二级网格及特殊网格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机制,严格落实网格责任,网格人员、装备到位。(区环保局牵头)
2.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在日常检查中将全区电镀、印染、化工、电厂、钢厂等330家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名单,按照检查清单,开展“双随机”抽查。2017年度,开展太湖流域违法排污专项行动、危险废物防治专项行动、不利天气条件下污染源防控检查等相关工作。(区环保局牵头)
3.建立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积极开展排污许可制度改革试点,有序推进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加强排污许可证监督管理。(区环保局牵头)
4.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重点充实一线环境执法力量,夯实基层基础。统一配备调查取证、现场执法、移动执法等装备,保证执法用车。升级现有环境执法移动平台,打造具有武进特色的“智慧环境执法”平台,2017年底前全区统一使用。(区环保局牵头)
5.开展环保违法联合惩戒。联合惩戒有环境违法等严重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完善各部门之间的联动执法机制,加强环境信用评价,健全信用分类、监管机制,出台“黑名单”制度,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环境问责及纠错,对环境违法行为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区环保局牵头)
6.完善执法联动机制。推进环保、公安联动协作和打击环境犯罪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对恶意环境违法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涉嫌环境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2017年,公安部门设置环保警察,派遣10名警察进驻环保部门,实行协同执法,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试行检察院派驻制,邀请1至2名检察人员专门联系环保部门,实施法律监督,业务指导。推进环境公益诉讼,维护公众合法环境权益。(区环保局牵头)
7.曝光环境违法行为。每周在武进日报、武进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曝光典型环境问题,公布整改情况,接收社会各界监督,彰显党委、政府解决问题、惩治违法的决心和态度。(区宣传部牵头)
附件:1.武进区2017年度减少煤炭消费总量任务分解表
2.武进区2017年度减少落后化工产能任务分解表
3.武进区2017年度淘汰印染企业任务分解表
4.武进区2017年度淘汰电镀企业任务分解表
5.武进区“十三五”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清单
6.武进区2017年度重点工程表
7.武进区2017年度政策措施落实表
8.武进区2017年度35t/h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替代计划
9.武进区2017年各乡镇湿地修复面积统计表
10.武进区2017年度黑臭河道整治任务表
11.武进区2017年度污水主管网建设任务
12.武进区2017年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计划表
13.武进区2017年畜禽养殖场关停取缔、整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