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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武进区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01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区委各部委办,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区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区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史志军   副市长、区委书记

      戴士福   区委副书记、区长,武进国家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主任:叶明华   区委副书记

      郑政平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张  强   副区长

      是  峰   副区长

      薛红霞   副区长

  成  员:贾  东   区委办主任

      蒋志龙   区政府办主任

      朱志伟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邵建荣   区法院副院长

      杨康健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严  征   区法制办副主任

      单虎林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机关工委书记

      薛亚清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区新闻办)主任

      吉晓阳   区发改局局长

      恽益明   区经信局局长

      王敏东   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副局长

      周庆中   区财政局局长

      张征宇   区住建局局长

      金旭兵   区城管局局长

      周  俊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建荣   区水利局局长

      诸东海   区农业局党委书记

      吴  嫔   区商务局副局长

      张卫星   区环保局局长

      曹雄伟   区安监局局长

      卢中英   市国土局武进分局局长

      李再生   市规划局武进分局局长

      翟晓佳   人民银行武进支行行长

  叶明华同志主持区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日常工作。区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与区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由张卫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