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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成立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和“263”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发布日期:2017-03-01

  1月8日,武进区“生态办”与“263”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挂牌成立。省“263”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武进区积极响应,全面落实专项行动各项准备工作。为保障“263”行动顺利有序开展,武进区整合各方力量,筹备成立由书记、区长挂帅,区委副书记专职分管,部委办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区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相当于正科级,配12名专职工作人员。同时成立“263”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从各个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实体运作、集中办公。生态办与“263”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太湖办合署办公。

  区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的职责是:督促全区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题规划;负责对各镇(开发区、街道)、区各有关部门生态文明建设任务推进情况进行检查督查;负责对各镇(开发区、街道)、区各有关部门生态文明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核评估。

  武进区成立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在全省范围内首创先例,既体现了区委区政府积极推进“263”专项行动的坚定决心,更体现了新一届区领导班子对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良好环境需求的积极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