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近年来,我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有效提高了环境监察的现代化水平,为环境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但对照国家环保部《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353-2007)的要求,目前我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站房普遍存在监测点位设置不合理,站房面积太小,站房未能做到专室专用,给排水设施不符合要求,接地装置和避雷措施不规范等诸多问题。
为规范污染源监控现场端建设运行管理,充分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对我区部分重点污染源的自动监控站房实施改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在接到本通知后,列入自动监控站房改造名单的企业应迅速落实资金和人员,积极组织实施,于2013年8月31日前改造完成,并通过区环保局组织的验收;
2、区环保局统一提供自动监控站房改造图纸,并在企业站房改造过程中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3、改造资金由企业自筹;
4、对未能按要求进行自动监控站房改造的企业,区环保局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353-2007)中监测站房与仪器设备安装技术要求
附件2:武进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站房改造企业名单
常州市武进区环境保护局
二○一三年三月七日
常州市武进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3年3月8日印发
共印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