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负有处理用户、消费者有关产品质量的申诉和举报的职能。为依法办理产品质量申诉举报,提高工作效能,我局刻制了“常州市武进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诉举报处理专用章”(附印模),自即日启用。
特此通知。
常州市武进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3月21日
常州市武进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3年3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