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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58/2013-00026
主题分类: 统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武政办发(2013)24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3-02-26 发布日期: 2013-02-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通知就高度重视服务业统计工作、扎实推进服务业统计工作等方面作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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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武政办发(2013)24号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13〕2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提升我区服务业统计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服务业统计在促进科学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进程中的保障作用,现就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服务业统计工作。服务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服务业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服务业门类复杂,单位多而小,统计基础较为薄弱,服务业统计工作相对滞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事关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经济转型升级,事关率先基本现代化的实现。各级、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做好服务业统计工作对加快我区服务业发展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性,切实加强本地区和本部门的服务业统计工作。

  2.扎实推进服务业统计工作。各镇、开发区要按照服务业统计制度的要求,全面负责本地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重点抓好“一套表”服务业企业的网上直报工作,确保上报率和直验率100%,着力抓好企业上报数据的审核和评估,确保上报数据的客观真实。区各相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全面落实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各项任务,加强对服务业企业统计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及时向区统计局提供相关服务业指标数据,以保证我区服务业统计数据的一致性。

  3.健全服务业统计工作网络。各镇、开发区要采取切实的措施,从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充实力量、保障经费等方面健全服务业统计网络。镇、开发区(板块)要根据服务业统计工作量,至少配备1名专职服务业统计人员,要整合好房地产业、贸易业和重点服务业统计力量,明确服务业统计负责人;服务业集聚区、重点市场、城市综合体及开发园区等要设立统计机构,建立统计网络和统计调查制度;村(社区)要根据辖区内单位数据,建立统计机构和配备相应的专业统计人员,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设入统计代理制度或统计协管员制度,指导企业做好相关的统计工作。有关职能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确定联络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统计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

  4.抓好服务业统计工作培训。区统计局和服务业办要根据服务业统计工作的要求,制订详细的培训方案,加强对镇、村、企业服务业统计业务培训。各镇、开发区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有目的地开展业务培训,重点要加强对“一套表”服务业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不仅要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更要让企业充分认识到做好服务业统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5.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考核。为切实保障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区将对镇、开发区及相关部门的服务业统计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畴。根据考核结果,对各镇、开发区进行分档奖励;对年度服务业统计工作考核后三位的镇、开发区,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其他考核奖励评定的参考依据(具体考核细则由区统计局和服务业办另行制定)。

  6.加大服务业统计工作检查。加强对调查对象的宣传教育,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着力解决调查对象配合程度差、瞒报、漏报、拒报等问题,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26日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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