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嘉宾、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本次常州市武进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线访谈活动。 2020-04-15 14:00:10
日前,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明确坚持现役与退役衔接、优待与贡献匹配、关爱与管理结合、当前与长远统筹等4项原则,为今后一个时期的优待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帮助广大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规定,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常州市武进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军亮作为嘉宾,为大家解读政策,欢迎大家通过我们的平台积极提问,下面请嘉宾先做一下自我介绍。 2020-04-15 14:01:05
各位网友好,我是常州市武进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军亮,很高兴和大家探讨交流。 2020-04-15 14:01:48
今天在线交流时间约为一小时,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 2020-04-15 14:02:20
你好,张局长。我想了解一下国家成立退役军人事务局以来,保障的重点优抚对象主要有哪些人? 2020-04-15 14:02:28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以来,根据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重点保障的抚恤优待对象主要包括:领取定期抚恤金且无固定收入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领取定期补助金且无固定收入的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因此,重点优抚对象一般是无固定工作、无固定收入且生活困难的上述人员。 2020-04-15 14:04:43
我爱人是一名复员军人,现已去世,请问作为复员军人遗孀,我是否可以享受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的复员军人遗孀生活补助? 2020-04-15 14:04:50
根据《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96号)规定,复员军人去世后,其遗孀享受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的生活补助,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一)复员军人生前领取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的定期定量生活补助;(二)遗孀本人无固定收入。目前,我区复员军人遗孀补助标准按照我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2020-04-15 14:09:25
局长你好,我是部队无军籍职工,请问武进区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有哪些政策? 2020-04-15 14:09:28
老兵你好!部队没有军籍的职工,退休后按照政策可以移交地方管理。原则上就地、就近安置。对易地安置的一般回原籍安置。目前,我区按照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标准测算待遇,办理医保,死亡时享受丧葬费,遗属符合条件可享受遗属补助办理。 2020-04-15 14:11:09
我儿子是2019年9月入伍的大学生,请问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是如何发放的? 2020-04-15 14:13:03
感谢你送子参军,为国奉献。目前,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是根据上年度我区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来确定的。2019年,我区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基本标准是25475元。近年来,为了提高兵员质量,鼓励更多的大学生入伍参军,我区对大学生士兵发放大学生士兵奖励金:大专在读期间服现役的,增发基本标准的40%;大专毕业和本科在读期间服现役的,增发基本标准的50%;本科毕业后服现役的,增发基本标准的60%。  2020-04-15 14:14:51
局长你好,我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了三等功,请问有没有什么奖励? 2020-04-15 14:15:11
感谢你参军报国,在绿色军营挥洒辛勤汗水、奉献美好青春。目前,我区对从我区入伍的现役军人在服役期间立功或被评为优秀士兵的给予奖励,发放立功奖励金,激励他们在军营建功立业。荣立一等功的按当年当地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基本标准的50%给予奖励;二等功为40%;三等功为20%;优秀士兵为10%。2019年,二等功奖励金为10190元;三等功为5095元;优秀士兵为2548元;  2020-04-15 14:19:09
我是一名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作战的退伍老兵,请问参战人员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2020-04-15 14:19:51
感谢你为国参战,在祖国南疆浴血奋战,我代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全体人员向你致敬。关于你所提出的参战待遇问题,目前我区主要分两类情况: 一是定期发放生活补助。2007年民政部出台了《民政部关于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对参加过战斗、无工作单位的参战退役人员发放定期生活补助。(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在职员工不享受);目前标准为1058元/月。 二是定期进行慰问。2011年,常州市出台了“给企业退休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发放生活补助”的政策,规定对企业退休的参战参试退役士兵给予生活补助。2017年省政府统一蒋企业退休参战参试人员生活补助改为专项慰问金,每年春节和八一各发放一次,目前全年是7800元。 另外,关于参战人员身份认定,主要是档案记载或者是服役部队、服役时间与中央军委划定的参战部队序列一致;要指出的是,对个人持有的参战纪念章、毛巾、茶缸等纪念物品,不作为参战身份认定的依据。主要考虑这类纪念品数量众多,纪念品上又没有本人姓名,容易相互赠送,如以此认定参战身份容易造成混乱。 2020-04-15 14:28:30
请问,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如何申请办理抚恤补助? 2020-04-15 14:30:15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身份的认定必须要有:1.退伍档案中记载患有慢性病的退伍军人登记表或在服役期间军队体系医院出具的患慢性病证明(须能取得该医院或上级卫生部门确认);2.近期从军队体系医院复印的盖有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在服役期间患慢性病原始病历;3.盖有医院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近期慢性病(特指原军队医院证明中记载的慢性病)就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4、生活困难,没有社保。如果具备上述条件可以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经区县民政部门审核并报市级民政机关审核,经省民政厅统一组织鉴定、报省民政厅审批后可以从审批之日起享受待遇。  2020-04-15 14:39:00
请问一下伤残军人怎样申请调整伤残等级? 2020-04-15 14:42:56
根据江苏省调评残相关规定,如果你感觉自己伤情加重,你可以凭近3年来每年在三甲以上医院的旧伤诊疗记录和近期伤情医学诊断证明向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调整伤残等级的申请,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根据提交的申请组织伤残军人到江苏省荣军医院进行伤情鉴定,由医学专家给出调残意见,经过调残公示后报送省民政厅最终批准新的伤残等级。 2020-04-15 14:47:03
想咨询下年满60周岁农村籍老兵生活补助政策? 2020-04-15 14:48:58
根据2011年8月1日出台的《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政部、财政部民发〔2011〕110号)文件规定,年满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伍军人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目前标准为每服一年兵役25元/月。 政策实施对象的人员范围为,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2020-04-15 14:54:05
局长你好,我父亲参加对越反击作战牺牲,安葬于广西。每逢清明,我和母亲都想去看望父亲,但考虑路途太远,很不方便。所以我想了解一下,目前安葬在异地的武进籍烈士可否迁回武进烈士陵园? 2020-04-15 14:54:16
你的父亲是一名光荣的革命战士,他在南疆奋勇杀敌,献出了宝贵生命,换来了祖国和平安宁,是我们武进的骄傲。在此,我代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全体人员向你和你的家人表示诚挚的慰问。关于你提出迁回烈士遗骸的请求,暂时还存在一定难度。主要是上级出台了关于“慰烈工程”实施意见的规定,异地安葬的烈士墓一般不予迁移安葬至原籍,应由当地人民政府统一安葬在当地烈士陵园加以保护。主要是因为全国五千多万烈士绝大部分是异地牺牲安葬,如果全部回迁将造成混乱。 2020-04-15 14:58:48
好了,我们今天的访谈就先到这里了。今天的在线访谈得到了广大网友的大力支持,感谢嘉宾们的精彩回答,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再见! 2020-04-15 14:5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