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嘉宾、网友,大家好!这里是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 2018-12-25 10:00:00
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武进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主任姚铭泽和武进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副主任沈轲,两位将围绕拆迁上的内容与大家在线互动交流,欢迎大家踊跃提问、积极参与!姚主任、沈主任,请跟广大网民打个招呼吧! 2018-12-25 10:00:59
大家好,我是武进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主任姚铭泽,欢迎大家参与本次访谈。 2018-12-25 10:01:20
大家好,我是武进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副主任沈轲,欢迎大家参与本次访谈。 2018-12-25 10:01:30
好的,今天在线交流时间约为一个小时,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下面开始提问! 2018-12-25 10:01:50
你好!我是湖塘的,2011年我父亲的住宅被拆迁,安置房已经交付,房产证还没有通知办理。现在我父亲年老体弱,疾病缠身,想将该安置房赠与直系亲属,请问能否办理,如果可行,需要怎样的流程和手续,谢谢! 2018-12-25 10:03:20
你好,安置房产权证办理工作由区多个部门参与,各部门各司其职。关于原户主想将享受的安置房赠与直系亲属这个问题,具体的办证流程和手续可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 2018-12-25 10:05:10
尊敬的领导,我想请问一下,在正常的土地征收流程中,房屋评估属于哪个阶段?因为近日,乡镇因涉及到苏锡常南部高速的建设,进行土地征收。但作为征收范围内的村民,我未接到镇政府的“征地预公告”、“征地听证会”、选举房屋评估服务机构的村民表决会等通知。当地拆迁办突然就来进行房屋丈量(房屋评估服务机构为常州基建)。我不知道这样做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018-12-25 10:06:37
这位网友你好!我区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执行的是《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办法》(武政发〔2009〕96号)以及《关于调整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有关政策的通知》(武征办发〔2017〕5号)文件,房屋拆迁流程一般按照入户调查、丈量、评估、核对、协商谈判、签约、腾空、拆除等工作,具体实施由属地政府负责。在拆迁过程中,您有任何疑问可对照文件,也可咨询属地政府。感谢您对拆迁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2018-12-25 10:11:10
国有房屋拆迁的主体是谁,我们武进区是如何组织开展工作的? 2018-12-25 10:12:03
根据《常州市武进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实施细则》(武政规〔2011〕1号)第二条规定,区人民政府负责本区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具体由区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为所辖区域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实施单位;具体工作可由其所属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承担。 2018-12-25 10:14:23
征收补偿方式有哪几种,由谁选择 2018-12-25 10:15:48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征收补偿方式有两种,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2018-12-25 10:18:11
国有土地的房屋的补偿价格怎么确定?有什么要求 2018-12-25 10:19:44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2018-12-25 10:24:05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中对停工停产损失如何补偿? 2018-12-25 10:25:27
根据《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规定》(苏政发【2011】91号)补偿 第十四条规定,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被征收房屋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认定为合法建筑;(二)被征收房屋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其他有关许可证件;(三)因房屋被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五条 被征收人擅自将住宅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征收时不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擅自改变非住宅房屋用途的,按照原用途计算停产停业损失。根据《常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规定》(常建规〔2013〕5号),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房屋征收部门可以按被征收房屋评估总额(含装修)的6%给予一次性综合补偿;被征收房屋于2010年7月1日前已经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持续营业1年以上的,可以结合实际营业年限按照超出被征收房屋原用途评估价格和评估总额(含装修)的6%给予一次性综合补偿。 2018-12-25 10:33:05
我们现在的集体土地拆迁是按什么文件或者说是如何补偿的? 2018-12-25 10:34:21
我们武进区的集体土地拆迁是按照《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办法》(武政发〔2009〕96号)、《常州市武进区中心城区征地房屋拆迁货币化补偿安置办法》(武政发〔2009〕95号)、《关于调整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有关政策的通知》武征办发〔2017〕5号等文件执行,房屋拆迁补偿根据被拆除房屋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予以补偿,重置成新价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征地房屋拆迁重置价格标准、房屋结构、耐用年限、年折旧率对照表和房屋成新评定对照表进行评估后确定。征地房屋拆迁涉及房屋附属设施(包括装修)补偿的,根据征地拆迁补偿调查登记中实际登记的情况,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征地拆迁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进行评估后确定。对于不合格装修和劣质材料装修,由评估机构严格控制补偿标准,按质论价。征地房屋拆迁涉及的个体工商户、家庭作坊、织机等机械设备搬迁损失,按规定作适当补偿。 2018-12-25 10:41:16
我想问一个信访上的事情,请问什么是信访复查和信访复核还有停访息诉? 2018-12-25 10:42:51
好的,这位网友,信访复查指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信访复核指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停访息诉指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2018-12-25 10:46:40
本人在2003年户口已迁入湖塘古方村委,在2006年办理了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在2010年与前妻离婚,目前那片房屋已拆迁安置,本人与拆迁公司交涉多次,说不能安置,请问领导能帮我处理吗? 2018-12-25 10:48:12
这位网友,你好!根据《常州市武进区中心城区征地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安置办法》(武政发〔2009〕95号)文件规定,列为安置的对象为:被征地拆迁人户口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所有权证,并在拆迁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常住人员。我们可以看出:享受安置有三个基本条件,从你反映的情况看,虽户口在拆迁范围,仅满足一个条件,不满足后两个条件,所以你不能享受安置。 2018-12-25 10:52:53
我女儿已出嫁,但户口还在娘家,现在面临拆迁,我女儿是否有资格被列为安置对象? 2018-12-25 10:54:56
你好!根据《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房屋补偿和安置办法》(武政发〔2009〕96号)文件第十三条和第十五条规定:1、被征地拆迁人家庭成员中的已婚嫁女儿,其户口在拆迁范围内并参与拆迁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的,可列为安置人口,但不得重复安置;2、被征地拆迁人家庭成员中已婚嫁的女儿(男方到女方家落户的除外),虽户口在拆迁范围内,但不参与拆迁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的,不得列为安置对象。你可据此对照你女儿是否可列为安置对象。 2018-12-25 10:58:06
因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了。今天的在线访谈得到了广大网友的大力支持,感谢嘉宾们的精彩回答,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还有个别网友的问题没有来得及回答,我们会在访谈结束后再给予回答,再见! 2018-12-25 10:5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