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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关于收到戚街道经开区劳动东路11号铁皮车库集中整治集中清理的通知是否合理合法?
信件内容:     铁皮车库坐落于经开区劳动东路11号(原河苑路11号第四中学教职工楼)该幢大楼建造于上世纪80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建造完毕。教职工楼与教职工宿舍以前共有四幢房屋及一排平顶房作第四中学的校办厂由于该楼地理位置特殊性在临街店面房后面。一般远观很难注意到后面的这座楼房。该楼共有四个单元总高6层。教职工宿舍与另几幢房屋于圩敦公园扩建时都以拆迁了,当时规划该幢楼也是圩敦公园三期扩建。该幢楼由于建造年代久远管理单位也没考虑到车棚的问题。慢慢的随着自行车电动车时常遭到偷窃,由于该幢楼缩在里面公安探头也照不到,报了警也时常无可奈何。于是住在该幢楼里的老师与其他居民逐步开始搭建自己的电动车库失窃问题才有了好转。铁皮车库也经历了02年的雪灾气候也经历了多次恶劣气候的洗礼,依然伫立在那也算是给住在楼里的居民一点欣慰。突然收到戚街道综合执法局一纸告知为了小区优美的环境必须限期整改一幢楼本就没有管理单位,别的小区在楼里楼外在翻新这依然纹风不动楼梯间的窗户早已破烂不堪风雨交加的气候也只有住在楼里的居民可以感受到瑟瑟发抖的滋味。希望经开区领导及有关部门亲临现场来看一看,民法典也颁布了二年了,这样一纸告知反而会激起民愤的。不彻底解决该幢楼的车棚的问题就一纸通知或告知这合理合法吗?
留言时间: 2022-06-13
回复时间: 2022-06-15
回复内容: 常州经开区行政管理独立行使。上述反映的问题请向经开区有关部门反映。
回复单位: 武进区城管局
答复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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