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电子信访件详情
信件类型: 投诉
信件标题: 首次业主大会资金问题
信件内容:  聚盛花园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费用,建设单位常州隆盛置业迄今尚未缴纳;

  违反《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三款, 

  希望依法《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二条进行处罚,并如数缴纳到位。

留言时间: 2022-01-17
回复时间: 2022-01-21
回复内容: 收到工单后,领导委派社会事业局会同学府家苑社区协调处轩置,现作如下回复:1、《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而聚盛花园于2013年4月交付,早于该条例的施行时间。同时,聚盛花园在交付时,相关事项未有明确规定。2.后期,社区将按照最新修改的《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及辖市(区)职能主管部门指导意见积极协调。
回复单位: 武进区南夏墅街道
答复满意度:
     目前满意度: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