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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投诉
信件标题: 武进万达万象美物业不给产权车位业主安装充电桩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本人于今年8月响应国家号召购买了一款纯电动新能源汽车,但是目前居住的湖塘万达中央华城2期小区物业不让我在自己的产权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多次沟通无果。 目前我也不知道该如何沟通处理该事情了,欲哭无泪,投诉无门,特向领导反映情况,希望能帮忙协调处理!

根据国家、地方政府部门发布的红头文件均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充电设施建设时予以配合、提供便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2016年发布的第1611号文件《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中的第六条“发挥物业服务企业积极作用。在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国务院办公厅在【2015】第73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建设用户居住地充电设施。鼓励充电服务、物业服务等企业参与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统一开展停车位改造,直接办理报装接电手续,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向用户适当收取费用。对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在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对没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通过在居民区配建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 

我省镇江市在2021年8月14日正式实施了由镇江市发改委牵头,国网镇江供电公司起草,镇江市住建局、自规局、工信局共同修订的《关于印发〈镇江市居住区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实施意见正式实施,明确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安装和申请流程,保障了广大居民的用电需求。

希望我市能早日出台相关政策和文件,保障我的合法用车权益, 谢谢!
留言时间: 2021-09-08
回复时间: 2021-09-10
回复内容: 经我镇湖塘社区了解,信访人所在的万达中央华城6栋于2015年9月交付,当时未配备相应电容量,湖塘社区物管员与物业多次沟通安装充电桩的问题,但物业公司因考虑到电容量以及安全问题,目前对安装充电桩事宜持谨慎态度,万达F区南侧有公用充电桩,能基本满足充电需求,建议信访人至万达F区进行充电。
回复单位: 武进区湖塘镇
答复满意度:
     目前满意度: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