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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投诉
信件标题: 关于牛塘镇芦家巷府东新村2号楼甲单元国有土地房产证
信件内容: 情况说明 关于牛塘镇卢家巷府东新村2号楼甲单元用地相关情况说明:卢家巷府东新村是1993年由卢家巷镇人民政府建造,分配给镇干部的福利宿舍楼,当时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后在2004年左右武进区政府针对全区此类情况,作出了部署并进行用地和房屋产权手续的完善,涉及国土、建设、财政、税务等部门协同。牛塘镇在2004年进行全面的动员和布置,由镇国土所负责全镇类似情况房屋的土地使用手续的办理,府东新村2号楼符合当时完善手续的条件,但按照当时土地手续办理的要求,宗地上所有业主必须一致同意补办土地使用手续并一次性缴清该宗地的土地出让金,才能进行土地手续的补办。由于府东新村2号楼业主未能统一意见(注:当时2号楼甲单元共10套房屋已有多户人家把屋子进行了事实上的交易,目前只有两户还在镇干部名下),导致府东新村2号楼在补办的过程中未能完善土地上的手续。该问题遗留近二十年,而且根据当前的政策要求,要取得国有出让土地的住宅房,必须经过招拍挂方式,因此目前已经没有完善府东新村2号楼土地使用手续的途径。             请问按照当时土地手续办理要求,宗地上所有业主必须一致同意补办土地使用手续并一次性缴清该宗地的土地出让金,才能进行土地手续的补办。由于府东新村2号楼业主未能统一意见,1.政府是否有2号楼业主签字放弃的依据?(注:当时2号楼甲单元共10套房屋已有多户人家把屋子进行了事实上的交易,目前只有两户还在镇干部名下)2.土地使用性质跟1号楼一样没有改变。府东新村2号楼全体业主一致希望政府不要玩文字游戏, 务实拿出处理方案。



                                              府东新村2号楼全体业主 

                                              2020.107  
留言时间: 2020-10-07
回复时间: 20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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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武进区武进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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