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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26年1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 引 号: 014133365/2026-0001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公告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产生日期: 2026-01-07 发布日期: 2026-01-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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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1:项目名称:电子电器网络连接系统改建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湖西路17号

3:建设单位:常州捷翼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为提高新能源汽车高压线缆耐高温性能,保证连接器电镀层与基体金属能够牢固、均匀、高质量地结合,常州捷翼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拟投资272.6万元,建设电子电器网络连接系统改建项目。项目利用现有厂房650平方米,购置硅胶挤出生产线、磁力抛光机、废气处理设施等设备及设施共6台,拟对现有电子电器网络连接器系统(≤200mm2)、车载数据传输系统与连接器进行改建,本次建成后,淘汰部分5.6万套/年的电能传输介质(≤200mm2)产能,新增5.6万套/年的电能传输介质(新能源汽车高压线缆),车载数据传输系统与连接器中连接器增加清洗工段。本项目建成后全厂电子电器网络连接器系统总产能不变。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废水:本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且不新增工作人员,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或排放。

5.2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7632-2011)表5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中表5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限值要求。厂界处无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7632-2011)表6标准。

5.3噪声:根据《常州市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2017)》(常政发〔2017〕161号),本项目所在地执行3类噪声标准,故本项目昼夜间东、南、西、北各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4固废: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铝箔和废硅橡胶属于一般固废,均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瓶/罐、抛光清洗废液、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

1:项目名称:信润电气超特高压绝缘件新建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锦程路2号

3:建设单位:江苏信润电气新材料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因企业发展需要,建设该项目。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进滨湖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武宜运河。

5.2本项目经冷压室负压收集的拌胶废气、涂胶废气、冷压废气和经集气罩收集的热压废气一并进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根22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未收集部分无组织排放;加工粉尘经设备配套布袋吸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正常生产时,生产车间保持密闭。

5.3东、西、南、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4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纸板边角料、热熔胶膜废包装、边角料、不合格组件、废包装、收尘、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胶(HW13)、废刮板(HW49)、废包装袋(HW49)、废劳保用品(HW49)、废活性炭(HW49)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3):

1:项目名称:年产27500台空气处理机组、5000台模块机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禾香路25号6号楼(G栋)

3:建设单位:韦思环境(江苏)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为顺应市场需求,本项目拟投资3000万元,对厂房进行装修改造,拟购置高速冲片机、数控无屑开料机、折弯机、剪板机等设备共计55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7500台空气处理机组、5000台模块机的生产规模。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与排放。员工生活污水接管至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滨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武宜运河。

5.2①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②天然气燃烧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5.3东、南、西、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4一般固体废物:边角料、不合格品、焊接收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产生的危险废物:测漏废液、隔油池废油、废润滑油、废包装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劳保用品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1081196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4):

1:项目名称:年产介入导丝1万套、导管系统2万套、球囊系统1万套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长扬路9号A2栋

3:建设单位:光垣医疗(江苏)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因企业发展需要,建设该项目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废水:本项目租赁厂区已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制纯浓水收集后回用于水浴用水;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依托厂内污水管网收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滨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武宜运河。

5.2废气:本项目涂覆废气、固化废气、点胶、固化废气经负压收集后与经通风橱收集的实验室检测废气一并进“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未收集部分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消毒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5.3噪声:项目建成后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4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不合格品、废滤材、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涂覆废液、清洗废液、实验室废液、废包装物、实验室废物、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5):

1:项目名称:年产800万套电器冲压件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虞桥村

3:建设单位:常州市华伦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年产800万套电器冲压件扩建项目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通过已建好的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武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武南河。

5.2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值。

5.3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废钢丸、废焊丝/焊渣、废包装瓶、废液压油、废渣、清洗废液、油泥、检测废液、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含油劳保用品和生活垃圾。其中边角料、废钢丸、废焊丝/焊渣、废包装瓶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渣、清洗废液、油泥、检测废液、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含油劳保用品混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6):

1:项目名称:年产300吨塑料托盘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礼嘉村委甘棠路12号

3:建设单位:常州市发玮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拟投资500万元,购置成型机、下料机、冲床等设备21(套),建设“年产300吨塑料托盘项目”。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480t/a,接管至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5.2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吸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5.3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4本项目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HW49 900-039-49)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7):

1:项目名称:年产1500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寨桥工业集中区

3:建设单位:长春元麒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4、项目概况:项目租用江苏塑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购置注塑机、粉料机、冷却塔等设备,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500万件汽车零部件的生产规模。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接管至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最终排入武南河。注塑使用的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5.2本项目注塑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1#)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修改单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中标准要求。

5.3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4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袋作为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塑料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破碎后重新回用;废包装桶、废油、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专业处置;废含油劳保用品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8):

1:项目名称:年产8000吨塑料食品包装容器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金鼎路

3:建设单位:江苏青果新材料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项目坐落在湟里镇金鼎路,租用江苏金鼎电器有限公司车间7798平方米,并进行适应性改造,购置全自动热成型生产线、PET片材生产线、注塑机等主要生产设备51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塑料食品包装容器8000吨的能力。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10号厂房有机废气收集进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1#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收集进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9号厂房有机废气收集进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2#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收集进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标准限值。

5.2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仅产生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收集后接入区域污水管网进湟里污水处理厂处理。

5.3在采取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成后各边界噪声基本维持现状,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5.4本项目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经粉碎机粉碎后回用于生产;收集尘、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库房,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含油劳保用品与生活垃圾一并由环卫清运。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率达到100%,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1、公示期为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3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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