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小鹏:
本局通过你留存的地址以邮政挂号信(XB08747438132、XB08747407232)的方式向你送达《行政处理告知书》(武市监湖处告〔2025〕120930753号、武市监湖处告〔2025〕121030701号),因你未签收上述文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文书。文书内容详见附件。
联系人:隆先生;联系电话:0519-86311315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大道28号5号楼,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博美.pdf
施尔美.pdf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