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武环督查办﹝2021﹞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省级生态环保专项督察点位问题(编号137)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点位问题编号137:武进区牛塘中河建材经营部检查时未提供后续。存在问题,部分黄沙等物料堆放,未覆盖。
整改情况:我局执法人员对武进区牛塘中河建材经营部无证经营问题立案调查,根据《港口经营管理条例》对该企业无证经营进行行政处罚,处罚金5.03万元。我局会同牛塘镇多次到现场督促企业停止作业,对堆场进行全面覆盖,在多次督促仍整改不到位情况下,联合相关执法力量对该企业堆场进行取缔,截至目前中河建材经营部码头吊机设备已拆除,堆场已取缔。经现场核查,武进区牛塘中河建材经营部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7日起至2025年11月25日止,共7个工作日。
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武进区交通运输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联系电话:武进区交通运输局:0519-86503635。
常州市武进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