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经发办、开发区经发局:
为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纵深推进依法行政,按照评比表彰相关规定,现对《武进区工信局关于表彰2024年度“服务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武工信发〔2025〕1号)、《武进区工信局关于表彰2024年度“服务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武工信发〔2025〕2号)予以废止。
常州市武进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