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1:项目名称:常州市武进城东工业集中区(二期)发展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2:建设地点:北起广电东路、南至长虹东路(新312国道),东至湖塘镇界,西至青洋南路,规划总面积189.23公顷
3:建设单位:常州市武进湖塘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常州市武进城东工业集中区(二期)规划产业定位为做大做强“高端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产业,总体形成“两轴三区”的总体空间结构,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89.23公顷,规划期(2035年)建设用地155.44公顷,非建设用地5.29公顷。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以下做描述概括);
5.1废水
常州市武进城东工业集中区(二期)规划范围内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管道沿规划道路敷设,合理布置雨水口。规划范围内的污水主要由江苏大禹水务有限公司武南污水处理厂处理,现状处理规模为10.1万m3/d,设计处理规模为10万m3/d,武南污水处理厂与武南第二污水处理厂实行并联运行,其超出处理能力的污水由武南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武南第二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处理规模为10万m3/d。
5.2废气
常州市武进城东工业集中区(二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规划范围内的环境空气质量需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等其他相关标准要求。大气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需①严格产业准入与退出;②优化能源机构;③严格控制新增VOCs排放量,提高VOCs排放重点行业准入门槛,严格限制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强化重点行业VOCs治理减排;④强化生活源污染治理与控制;⑤加强扬尘治理;⑥提升大气监控预警能力。
5.3噪声
常州市武进城东工业集中区(二期)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3377-2008)中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施工作业现场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划期间需完善环境噪声监测,强化工业噪声监管并严控建筑施工噪声。
5.4固废
规划期应完善常州市武进城东工业集中区(二期)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处置流程,强化固废收集处置制度落实。固体废物交由第三方处置,完善固体废物跟踪闭环措施。对区域内产生的危险固废,送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企业内部不能自行利用的可外售或委托处理,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无害化处理。垃圾运输向集装化发展,分类后的无机物、废品类垃圾尽量回收利用,有机垃圾以焚烧为主。二期工业集中区生活垃圾统一收运处置,经垃圾转运站送往收集后运至常州市固体废物填埋场。
1、公示期为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8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