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
为进一步巩固品牌建设成果,紧扣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两大主题,深入实施“质量兴农品牌强农”工程,持续深入推进品牌农业建设,深化优势农产品品牌推广,大力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增加优质安全农产品市场供给,现将(2025-2027年)武进区农业品牌建设扶持政策制订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省市高质量发展考核为导向,坚持质量兴农、品牌强农、营销富农,构建武进品牌农业梯队,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为持续推进农业品牌建设提供有效资金保障。
(一)农产品品牌创建行动深入推进。立足资源禀赋,紧扣区域特色产业,重点聚焦阳湖果品、夏溪花木、前黄大米、滆湖鲜等特色产业,打造全品域类的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提升市场竞争力。以立华牧业、杰记水果等行业龙头企业为引领,培育壮大一批知名农产品品牌和企业品牌,提升“武”字号农产品品质内涵、品牌竞争力和市场美誉度。办好农民丰收节、阳湖果品品牌推介等形式多样的品牌宣介活动,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品牌推介展销活动,提升品牌溢价能力。
(二)绿色优质农产品进一步提升。以提高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为导向,以省、市高质量发展考核为指挥棒,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推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创建并提升一批品种优质化、生产标准化、经营规模化、产业特色化、产品品牌化的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确保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续展率稳定在60%以上,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稳定在75%以上。
二、扶持对象、内容和标准
(一)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
1. 申报主体: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主体须在武进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家庭农场等,国有农场、国有林场和兵团团场等生产单位。
2. 认证条件:依据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发布的新版《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工作规范》、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具体受理认证事宜可向区农业农村局业务科室咨询,电话:0519-86310201。
3. 申报时间: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请于当年4月1日前向区农业农村局业务科室提交申请。
4. 补助标准:种植业成功获得一个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新认证,奖补分别不超过3万元、6万元;养殖业、加工业成功获得一个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新认证,奖补分别不超过5万元、6万元;续展成功一个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奖补分别不超过2万元、3万元。年内同一企业或产地申报的认证产品,只主奖1个产品,其余系列产品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年内同一企业或产地新申报奖励标准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续展奖补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二)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创建。
1. 申报主体: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2. 创建条件:依据《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3. 申报时间:符合创建条件的主体,请于当年4月1日前向区农业农村局业务科室提交申请。
4.补助标准:创建成功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以通过上级验收为准),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续报成功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以通过上级验收为准),给予一次性奖补3万元。
(三)农产品品牌培育提升。用于对武进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的培育打造和推广宣传,重点用于品牌获得上级评优评选奖补、培训交流等方面。品牌获得国家级奖项,如农耕农品记忆索引名录、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等,一次性奖补1万元,品牌获得省级奖项,如省品牌目录、省农业企业知名品牌等,一次性奖补0.5万元,其他品牌事宜具体由武进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协调。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农业品牌认证、培育、推介,及标准化推进等工作。各镇(街道)要抓好辖区内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形成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2. 明确工作重点。农产品品牌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工作推进中要明确重点、狠抓关键。在生产主体上重点抓好农业资源的区域性整合、企业主体的培育,在生产过程中重点抓好基地环境保护、投入品控制和标准化生产,以及包装、标志标识的规范使用等。
3. 加大宣传力度。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合作,认真组织好辖区内品牌农产品推介活动。大力宣传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和重要意义,进一步提升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农产品品牌意识。通过各种展销活动,进一步扩大武进农产品的市场知名度;通过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农产品品牌的宣传。获得认证或评优补助的农产品品牌应积极参加各级部门组织的展览展销活动。
4. 严格奖惩措施。严格贯彻落实新一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一旦发现例行抽检、执法抽检不合格等现象,除按有关文件或规定整改外,取消产品认证奖补资格。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