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规定,对武进青创港(人才服务中心)项目和新孟河(嘉泽镇)沿线支浜排口综合整治示范工程免征水土保持费的申请进行审查并公示,(内容详见下表)。公示期5个工作日,从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7日止。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馈并提交书面材料。联系人:徐伟龙,联系电话:0519-86318191。
特此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申报水土保持补偿征收面积(m2)
拟免征水土保持补偿征收面积(m2)
拟免征费用(元)
1
武进青创港(人才服务中心)项目
常州市武进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0102
12122.4
2
新孟河(嘉泽镇)沿线支浜排口综合整治示范工程
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人民政府
429966
515959.2
常州市武进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