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人民政府
文件
各相关部门,各社区,各物业企业:
现将《2024年湟里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4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武进区湟里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
为全面规范我镇物业企业经营管理,促进物业服务合同有效履行,不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与工作效率,助力基层治理建设,根据《民法典》、《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主体
由镇建设局物业管理岗负责牵头,组织公安、消防、用电、人居环境岗、生态环保岗、综合执法局、党群岗以及社区等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物业管理岗,共同做好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小区物业服务企业
三、考核内容
小区综合安全治理、公共环境、文明楼道、设施设备使用维护、长效机制、党建引领、居民满意度、台账资料、工作配合度,可持续发展等内容进行考核。
四、考核标准
按照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标准》、《常州市物业服务行业“双随机”检查项目服务质量评价标准》等要求,以及市、区物管部门相关精神对物业企业所在项目进行履约考核,具体考核评分细则由镇考评工作组结合小区实际来具体制定(详见附件)。
五、考核办法
对各物业企业的考核,采取日常动态巡查(检查)加半年度综合考核相结合来评分,且半年度考核进行排名通报、年终全年度考核排名并向社会通报的形式。
考核评比实行百分制计分,年终另加附加10分。考核结果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年度考核评先评优依据,也是对物业企业履约和诚信评定的依据。
年终考核成绩=1/2(上半年度综合评分+下半年度综合评分)+附加分;附加分:年终申报的创新及特色工作。
有多个小区项目的物业企业,按年终项目总分取平均值来作为全年考核分值。
商品小区:日常检查与半年度考核相结合,每年不少于2次对物业服务管理进行综合考核,每次考核90分为及格。
安置小区:每月原则上不低于2次考核,全年不少于12次,90分(含90分)以上为合格,日常考核纳入半年度综合打分。
六、奖惩措施
年终考核成绩名列镇同行前3名,或年度被上级主管部门评为创新、创优先进管理单位的小区,由镇政府直接对该项目进行大会表彰,通报社会及该物业管理公司。
物业企业年底总成绩连续3年位居全镇第一名,后续镇住宅小区相关项目对外招标或选聘物业企业时将在原有成绩上直接加上3分,作为最终得分。
安置小区:日常考核不合格,每扣除1分在季度物业费发放上直接扣除2000元。每月采用量化标准及时征求业主意见,业主对物业管理满意率达90%及以上不予以扣款;若低于90%,每降1%扣物业费5000元,不足1%扣物业费2000元。
年终成绩反馈:由考评工作组将全年考核综合成绩反馈至物业企业及相关平台进行公布。
本办法由湟里镇建设局物业管理岗负责解释,自2024年4月1日执行。
附件:2024年武进区湟里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考评细则.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