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武进区2023年秸秆利用主体购置秸秆处理设施设备补助项目的通知》(武农发[2024]14号)文件要求,经申报主体自愿申报,乡镇推荐把关,区级审核验收等程序,常州市天绿生态有机肥有限公司符合《关于组织申报武进区2023年秸秆利用主体购置秸秆处理设施设备补助项目的通知》(武农发〔2024〕14号)规定的项目申报要求,并经验收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验收,为增强申报验收过程的透明度,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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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武进区2023年秸秆利用主体购置秸秆处理设施设备补助资金公示表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2日
附件
武进区2023年秸秆利用主体购置秸秆处理设施设备补助资金公示表
序号
秸秆利用主体
购置秸秆处理设施设备情况
设备总价(万元)
拟补助金额
(万元)
备注
1
常州市天绿生态有机肥有限公司
秸秆专用粉碎机一台64.4万元,秸秆专用输送机一套7.95万元,常林装载机一台18.6万元
90.95
45
不超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