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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申应当向武进区行政审批局提交下列材料。
(一)取水许可申请书;
(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或者告知承诺表;
(三)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
(四)和取水行为有利害关系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他文件;
(五)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材料;
(六)通过水权转让方式获得取水指标的建设项目,应当提交水权转让协议或者水权转让可行性报告等资料;
(七)联合兴建取水工程取水的,应当附具由联合兴建人出具的取水申请人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