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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应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日内办理退工停保申报手续。
线上办理:参保单位减少人员时,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在“用人单位退工停保登记”模块中线上办理员工的退工停保业务。
线下办理:可到各镇(街道、开发区)社保经办部门办理或到武进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大厅线下办理人员减少手续。
申报材料:用人单位退工停保登记花名册(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