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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线上办理:参保单位增加参保人员时,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在“用人单位用工参保登记”模块中线上办理员工的用工参保业务。
线下办理:可到各镇(街道、开发区)社保经办部门办理或到武进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大厅线下办理人员增加手续。
申报材料:
①用人单位用工参保登记花名册(加盖公章)
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③港澳台相关授权机构出具的证明(已在港澳台参保当地社保,并继续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
④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⑤协议国出具的参保证明(与我国签订双边或多边协议国的外籍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