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民互动> 政策问答> 内容
1.评估结论书原件; 2.待遇享受人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社保卡原件(已开通金融功能);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选择居家护理的,需携带个体护理人员身份证原件及银行卡原件; 5.已建立家庭病床的,需要提供与医疗机构签订的⟪家庭病床服务协议书⟫(注意家庭病床协议有效期); 6.常州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形式信息确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