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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我区离休干部和1-6级伤残军人医疗保障待遇,根据《武进市离休干部医疗费管理暂行办法》(《武政办法〔2000〕77号》)和《关于武进区一至六级残疾军人荣军医保相关事宜的协调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第28号》),区医保中心根据相关人员在2022年度医疗费用实际保障情况发放了医疗费用节约奖励。
今年已是施行此项制度的第23个年头,共计发放134人次,金额36.72万元。具体奖励金额为:根据当年度筹资金额即离休干部每年2.5万元、伤残军人每年1.5万元减去个人实际医疗报销金额后的剩余部分再按照30%的奖励比例发放给个人;若个人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年度筹资金额则当年没有节约奖励。
据了解,我区是常州大市范围内唯一施行此项节约奖励制度的地区,自施行以来始终得到此两类特殊人员的广泛好评,对于扼制医疗保障费用过快增长,加强享受对象的自我约束力,克服“小病大看”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今后,区医保分中心将协同老干部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部门,摸清底数、加强协同,为我区离休干部和伤残军人提供更优质的托底保障服务。